王雅琳在那又哭又笑,好像已經瘋了一樣。
鎮上的警察和消防員匆忙趕來,看到這慘狀都嚇了一跳,他們這小地方可是幾十年都不出一次這種事啊,還是惡意謀殺,性質太惡劣了,警方不敢耽擱,急忙將王雅琳抓捕回去,將王家幾人送去醫院搶救。
王雅琳一直瘋瘋癲癲的,說話顛三倒四,神情很不正常,警方問話也問不出來,初步推測她是精神失常已經瘋了,進一步調查還要等醫生的檢查報告才行。
而被燒的那些人,瘸子已經被燒焦了,王老太太和王力也被燒死了,其他人身上都有大面積燒傷,有的還燒殘了手腳毀了容,情況十分嚴重,卻沒有生命危險。
幾人醒來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要告王雅琳。
“槍斃她!趕快槍斃她!就是她故意點火要燒死我們。”
“對,對,她還拿鐮刀砍我們,不然我們也不會燒得這麼嚴重,警察同志,你們一定要槍斃她啊!”
給他們記筆錄的警察說道:“村民表示你們在王雅琳非自願的情況下強迫她出嫁,她才十八歲,不到法定結婚年齡,你們這樣強迫她和別人發生關係是違法知道嗎?”
“我們、我們沒有啊,我們只是給他們訂婚,對,訂婚,他們沒有發生關係。”
警察看他們幾眼,邊記邊說:“她身上遍布傷痕,村民反映她經常被家暴?有這回事嗎?”
“沒有,絕對沒有,是她笨手笨腳,自己磕的,真沒人打她,有誰看見了?”
警察問到最後也明白了,這些被害者一個個的都活該,到了這個時候還強詞奪理的狡辯,真是半點悔改之心都沒有。
就是不知道那個王雅琳是不是被他們逼瘋的了,這案子現在這樣,很有可能是以王雅琳進精神病院結束,畢竟客觀證據是王家人逼迫在先,王雅琳被迫反抗。
陸可晴知道這邊的消息後,立即就請了一位律師幫王家人打官司。不要賠償,要也要不到,就要把王雅琳告進監獄。
燕京來的律師在警局見了王雅琳一面,立即就向上級省會申請專業的醫學精神鑑定,並提出許多疑點。
省會來的醫生鑑定後,認為王雅琳現在精神失常是受到了強烈的刺激,但在當時作案的時候,她是有預謀的,頭腦清醒的在進行,否則不可能在不驚擾全家人的情況下找出那麼多易燃物,並點燃大火,在外面拿農具阻止他們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