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阿居曾经说过他非常后悔念了法律系,因为他向往的是中文系的气质美女,但看了这首诗之后,我真是替他庆幸还好他不是中文系的。
皓廷跟阿居则完全相反,他说撇开我跟徐艺君两个人的个性不说,基本上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正常,而在心里产生的一切感觉,都是错觉。
他说错觉可以让你很快地知道你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因为你开始了解,并且会做出一种动作,就是比较。
你会开始以她为某一个程度的标准,然后开始自订出一个所谓喜欢的标准。例如「如果她再高个三公分就好了」、「如果她说话可以更温柔一点就好了」、「如果她脾气不要这么怪就好了」等等。
我当然知道所谓的错觉是什么,因为我对徐艺君也有错觉。
但在皓廷告诉我这是错觉之前,我以为这是心动的感觉。
在学校餐厅里,我在她的笑容当中,初次感觉到一种美丽的悸动,我第一次发现一个女孩的笑容可以这么深,像一口井一样,你知道那里面是水,但你还是会去窥探一下。
这是第一个心动的感觉。
在基隆泊口边,我在她俐落地跳下货柜钢架的动作中,初次了解到,原来等待是爱情里的一部分,虽然跳跃是她在等待中的其中一个动作,但其实这个动作告诉了我,她用跳跃来习惯等待当中的寂寞。
这是第二个心动的感觉。
在阳明山上,我在她深深的拥抱中,深深感觉到她累积了许多的难过与悲伤,终于在那一刻得到了解放,我猜想如果那时她还没有哭,那么她一定会忘了什么是爱,或是扭曲了爱的定义吧!
这是第三个心动的感觉。
我知道爱情不是在玩集数游戏,不可能集满三个心动的感觉就送你恋爱一次。
但我必须诚实,那天晚上,基于以上三个心动的感觉,我一度以为那是一种喜欢,一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皓廷不愧是有恋爱经验的人,不管是爱人还是被爱他都经历过,所以他所说的很快就说服了我。
只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都不断地提醒我。
「林子学啊林子学,爱情的幅员像一座冰山一样巨大辽阔,白色的冰让爱情看似透明,但其实你往脚踩的地方仔细一看,这是一块看不透的冰,而你所站之地,只是冰山一角啊。」
※你所站之地,永远只是冰山的一角,
※你或许可以了解冰山,但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冰山。
这是我们学校的刑法试题。
第三部分第3章(12)
■「一天,甲开车撞到乙,乙因为患有血友病而血流不止,于是去找号称神医的丙寻求神秘药方,但丙其实只是个密医,他建议乙喝猪血补血,并让伤口自然愈合。乙先是听信了丙的建议,但猪血喝了,仍是血流不止,迫不得已去找正牌医师丁,不料丁只是一个医术差劲的庸医,未能查出乙患有血友病,因此随便在伤口上抹了药水便令乙回家休息,次日乙不幸死亡,试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五十分)题目看到最后,要你回答有无因果关系,所以这题目考的是因果关系理论。
而因果关系的判断则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结果原因」,二是「结果归责」。
「结果原因」在判断行为人之行为对构成要件结果有没有「原因力」,在责任刑法下,唯一可以被接受的理论是条件理论。
而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确立了「原因」不代表就会被「归责」,虽然事出有「因」,但因出「多端」。
但这个问题只是问你有没有因果关系,并不需要其它的答案,所以在作答上,应该是不甚困难的。
但如果你只是写一个「有」或「没有」,那你就是在找死。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的解法,也没有标准的看法,更没有标准的做法,也就没有标准的答案。
为什么会没有标准答案?因为这不是在问甲犯了什么罪?丙与丁又犯了什么罪?在错综复杂的题目关系中,你只能假设甲试图为车祸负责,或是乙曾要求甲负责,而甲却逃离现场。
不同的假设会得到不同的条件与原因,答案也就有好多个。
而第二题非常逗趣,题目是这样的。
■「因冬天天气寒冷,甲要求房东在房间里装设了电暖炉,一天晚上,甲打开暖炉取暖,并缓缓睡去,不料电暖炉因老旧而电线走火,因为甲是个法律系学生,桌上床上地上的刑法共笔很多,火势遇纸一发不可收拾。不多久,甲被浓烟呛醒,本想立刻救火,却想起房东平时做人失败,便悄悄离开房间。不过,当离开房间后又想起房里还有一些刚分手女友所留下的美好回忆物品,心中一阵不忍,便躲到一旁大喊失火,所幸邻居帮忙扑火,才没有酿成大灾。自始至终,甲只是在一旁又惊又恐地发抖而已,试问某甲的行为在刑法上该给予何种评价?」(五十分)
看完题目,我笑了好一下子,下意识在答案纸上写了「鳖三」和「俗辣」,后来清醒了之后,才发现我的答案有可能让我重修,而且刑法中没有出现过「鳖三」和「俗辣」这样的名词。
我很想把我的解答写出来,但我现在在说故事,不是考试,而且我想如果我再继续写下去,就有人要转台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从考完这堂试开始,B栋11楼开始变得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