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ffith深深呼出一口氣,收好手機:「到了嗎?」
「快了,這條路直走就是。」
「走過去多久?」
「三分鐘。」
「嗯,謝謝,我在這下。」Griffith解開安全帶,打算找錢包,被司機拒絕了。司機一手搭在方向盤上,一手按在Griffith手腕上,說:「去吧,我不收錢,這是公民義務。」
時間緊迫,Griffith沒做推辭,下車跑了。
他看見路邊停的SUV,車牌很熟悉,是Elle開的那輛——儘管配給他們的SUV在外觀上沒什麼不同,但鑰匙是不一樣的——Elle已經到了。
Griffith一邊跑一邊冒著被夜風嗆住的風險,低低地罵了一句髒話,用母語。
俄亥俄州的夜晚還是冷的,即使冷不過人心。
Elle站在陰影處,任憑心緒張牙舞爪地紛飛,越過理智的殘垣斷壁,控制她的軀體。
她沒有失控過。然而此時此刻,潛伏在陰影中,她忽然發現自己的手在發抖。
不是沒有潛伏過,她曾孤身一人在無盡的黑暗中制服罪犯,之後會有同伴接手,有條不紊地進行審問、定罪、庭審。那些窮凶極惡之徒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只有這次例外。她是真正的孤身一人,沒有後援,沒有搭檔,今晚所有的取證都不作數,因為手段不正規。
她不知道自己為何而來,曾經篤信的法律法規開始動搖。條條框框約束著正義的一方,他們不能破門救出被歹徒綁在床上的受害者,他們眼睜睜地看見罪人走出警局,他們無力地等待下一個受害人的出現。
既然這樣,那為什麼要遵守法律呢?
「義務警察。」Elle諷刺地想,「好像是個不錯的主意。」
所以,當她舉起槍的時候,內心是平靜而安寧的,就像她生死未卜地躺在手術台上,和遙遠記憶里的父親進行了一場幸福的會面。
可惜她沒能扣下扳機。
「Elle!」
Griffith遠遠看見Elle和疑犯對峙的場景,一嗓子喊破了音,嚇得疑犯拔腿要跑。Elle頓了頓,展露出不怎麼友好的微笑:「不許動。」
男人畏畏縮縮地站好了。
「Elle!」Griffith終於趕到她身邊,上氣不接下氣地說,「你怎麼走這麼快?規定說不許單獨行動的,我、我就去買了包煙……」
Elle心中一動,放下了槍——Griffith在給自己開脫。
就聽他們新來的同事斷斷續續地向疑犯解釋道:「很抱歉,Lee先生,我和我的搭檔還有一些事想向你核實一下。你……現在方便嗎?」
Lee的目光躲躲閃閃:「我在審訊室的時候都說了……你們沒資格扣留我……」
「是的,這次談話的不是審問。」Griffith喘了口氣,「就是談談,你可以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