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ffith苦笑:「這需要經驗,一場演講不夠。」
「當然不夠,但是多少有點用處。」Nelson說,「開開眼界就好,又不要求速成。而且叫你演講是有錢賺的,不讓你白打工。」
這種演講如果是Gideon來做,那才叫賺錢。換成Griffith,局裡頂多給一點辛苦費。
但是Griffith答應了。
他的演講水平無非是照本宣科,Nelson不嫌棄,他只好硬著頭皮上——畢竟是上司的上司,不敢得罪。
「聖誕之前來就行,好好準備。」Nelson笑道,「你可是有不少崇拜者的,別丟臉就好。」
「崇拜者?」
「你不知道?」Nelson眨眨眼,「Sandra的事讓你在法醫部大火了一把,新來的都聽過你的故事。」
「……」
「你真不知道?」
Griffith搖頭,突然後悔答應演講了。
第61章
快樂不在於事情,而在於我們自己。——理察·華格納
Griffith回到辦公室的時候明顯感覺到四面八方刺過來的眼神。他自小就對別人的眼神很敏感,哪怕如今有所好轉,「成為焦點」還是榮登他「最可怕事件」清單的榜首。於是短短几步路,他埋首走得匆匆忙忙,生怕一不小心就跟誰有眼神接觸。
Reid看他愁眉苦臉的,忍不住問:「發生什麼了?你看起來不開心?」
Griffith蔫蔫地說:「我把自己賣了。」
Morgan吹了聲響亮的口哨:「賣給誰了?多少錢?」
Griffith擺擺手:「賣給Nelson了,沒要錢。」
「這麼划算?怎麼不考慮考慮我?」
Griffith沒接他的玩笑。他想了想,突然問:「我很有名嗎?」
Morgan和Reid面面相覷,Emily乾脆點頭:「對。」
於是她收穫了三位男士的目光。
「怎麼,你們都不知道?」
Griffith搖頭。BAU出差的時間比坐辦公室還要多,Griffith又不是一個八卦的人。而且法醫和行為分析小組不在一層樓,就算他在法醫部很出名,BAU也可能沒有動靜。
「具體我也不清楚。」Emily摸摸下巴,「據說你獨自偵破了一件兇殺案,幫上司的女兒報仇雪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