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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没你我不看。

【脏辫儿哥不吃小孩】:给我五百万,我奶奶最近上学需要钱,谢谢。[鞠躬][伸手]

于是四张门票就这样举重若轻地分好了。

傅斯灼也改了计划,打算在生日当天去爬山。

但是在演唱会的前一天,傅斯华给他打了个电话。

“阿灼,看你朋友圈,是生日那天打算去看演唱会?”

傅斯灼这会儿手里正握着一根登山绳,用力扯了两下,确认没什么问题,就往包里一塞,说:“计划有变,我已经打算明天去燕凌峰看日出了。”

傅斯华沉默片刻,语气里含着几分笑意:“这样啊,那看来我手里这两张演唱会门票也没用了,就只好转给……”

“……等会儿,你先别,有用,太有用了。”傅斯灼愣住片刻,蓦地笑了,轻碰鼻尖,语气含着几分得瑟与意气风发,“我现在呢,计划又有变,明天的目的地,又在天津了。”

“两张票,我们一起去?”

“你小子,看来是真没女朋友。”

傅斯灼轻扬眉梢:“没找到喜欢的,总不能将就。”

傅斯华笑着摇头:“行,正好我明天也有空。”

——

演唱会是在晚上七点开始,傅斯华在十二月二十六号那天傍晚来到华大,接到他以后,直接上了高速公路。

彼时还余一缕残阳在车后追赶,假如他们兄弟俩其中一个往后看的话,会发现残阳如血,染红了半边天。

只是可惜当时气氛正好,车里放着Black guns 的歌,而他们也恰好很久不见,偶尔聊几句,气氛很轻松。

这种时刻,适合畅想未来。

傅斯灼自然而然地,就想到自己即将到来的十八岁。

会风光无比,会无拘无束,会与梦想一同到来。

他也一向对自己,有这个自信。

下了高速,车在第一个红绿灯处停下。

切歌间隙,正好音乐停了,而傅斯灼抬起头,终于看到了那缕追上来的残阳。

血红色的,如同实质一般,扑面而来。

不,不对,那不是夕阳——

傅斯灼转过身,瞳孔蓦地放大,喊了一声:“哥!”

一辆大货车,如同失控一般,从斜后方,猛冲了上来!

是视线盲区,而且,太近也太突然了。

傅斯华只来得及调转车头,将冲击力更强的那一面留给自己……

“砰——”的一声。

嗡————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傅斯灼当时全身都动不了了,也发不出声音,却偏偏在最后一刻,对上了傅斯华的眼睛。

哥在最后一刻,祝他生日快乐。

他知道的。

原来这才是他的十八岁。

傅斯华死后的第三天,傅斯灼从病床上醒来,周清兰守在他的病房前。

“我哥呢?奶奶。”他问。

周清兰摸了摸他的头,说:“你刚做完手术,需要休息,阿灼。”

傅斯灼最终在护士的口中,得知了他的死讯。

她说,跟你一起送过来的那个啊,死了。

傅斯华死后的第五天,傅斯灼参加了他的葬礼,手里捧着他的照片,亲眼目睹了他的第二次死亡。

傅珩像是一夜之间老了,但神色仍然威严,一丝不苟。

他一脸沉痛又失望地说:“傅斯灼,我是不是早就跟你说过,叫你不要再搞那些没用的东西了。”

“再过几天,我会把你转到工管系,阿华现在不在了,傅家,需要你撑起来。”

傅斯灼低头看着傅斯华的照片,一脸麻木地说了句,好。

傅斯华死后的第十天,傅斯灼跟乐队的其他成员吃了一顿饭,一脸平静地对他们说,他要退出乐队。

“傅斯灼,你TM玩我们啊?当初是你把我们聚到一块儿的,现在说不要就不要了?”

“老子TM这两年喂狗了?”

被揪着领子打了一拳,傅斯灼抹去嘴角的血迹,仍然还是那句:“我会给你们补偿。”

而由此引发的争吵,谩骂与不理解,他都一一承受。

傅斯华死后的第十五天,傅斯灼终于开始收拾他的遗物,却在其中,意外发现了大量跟外交有关的书籍和资料,但是早已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

他想起傅斯华十八岁那年,专业填了工商管理系,然后对才九岁,正在弹吉他的傅斯灼说,哥哥的梦想是继承家业,你千万别跟我争。

傅斯华死后的第二十天,他跟傅珩说,他会转到国际与政治系。

傅珩几乎是大发雷霆。

“傅斯灼!你哥被你弄死,你妈被你弄疯还不够吗?你还不满意吗?”

“转到国际与政治系。”傅珩冷笑,“说说看,你现在又要弄死谁?”

“傅家这么大产业,你哥撑了这么长时间,你要他的努力付诸东流吗?”

“你十八岁了傅斯灼,不是八岁,还当自己是小孩呢?该扛起责任了!”

傅斯灼看着他,仍然是那句:“我会转到国际与政治系。”

“对不起啊,爸,又让你失望了。”

他对不起很多人,也让很多人失望了。

所以他要学会接受。

接受这些不满,谩骂,与挥之不去的愧疚。

再然后,他会替哥哥活下去。

第108章 你的花店离我的目的地很近

在收到那束风信子之前,傅斯灼其实从来都没有意识到,原来他一直处在黑暗之中。

他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英国的学业,然后考入外交部,主动申请去战火纷飞的远方,一步一步地,不知疲倦地,充满野心地,只想着往上爬。

因为哥哥在天上,只有站得很高很高,才能被他看见。

他目睹今天才结婚的夫妻第二天就被炸得只剩下残肢断臂,他目睹才三岁的孩童在镜头面前发出绝望地哀嚎,他目睹国与国之间的利益与纠纷,从而意识到,人命是草芥,他们也都是牺牲品。

偶尔他也会觉得抱歉。

怎么他看到这些,却再也流不出一滴同情的眼泪了呢?

而傅斯灼在后来的许多年也总是会想,假如他没有在那天走进花间集,然后收下那束风信子的话,他大概……是不会如此渴望光的。

因为黑暗让人漠视痛苦,而只想着埋头赶路的人,又怎么会在乎路边的鲜花和头顶的太阳呢?

但是他偏偏就走进了那家花间集,记住了她在雨中朝她挥手,笑着跟他说再见。

恰巧那一年周清兰的身体每况愈下,傅斯灼完成国外的工作交接,开始考虑长期定居在国内。

其实清风园离他上班的地方很远,但是找房子的时候,他鬼使神差地就想到了翠梧街。

应该与她无关吧,他可能只是喜欢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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