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希恩下了車,在經紀人的帶領下,和樂蔓一起進了《律師說》的錄製後台等待。
面試是導演組負責的,可導演組的人這會兒正在錄節目,一時脫不開身來見唐希恩,經紀人就領著她們在後台等了一會兒。
隔著一塊背景板,外面就是節目現場。錄影的律師們唇槍舌劍,此時正在引用各種法條進行辯論。
等人無聊,唐希恩認真聽了一會兒——
原告(男)與被告(女)經人介紹認識。在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的將近一年時間裡,原告送了被告價值幾十萬的豪禮,可被告卻在原告提出結婚的時候與之分手,並拒不歸還原告所贈的價值幾十萬的豪禮。原告一紙訴狀將被告告上法庭,請求法庭判令被告歸還二人相戀期間原告所贈禮品。
被告代表律師認為,這是男女正常交往中的自願贈與,贈與行為已完成交付,再要求被告予以返還無法律依據。
而原告律師則認為,原告與被告本就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原告是將被告當成自己將來的妻子,所以才會贈送價格如此高昂的豪禮,所以這些禮品應當屬於「婚約彩禮」,既然被告選擇分手,那理應歸還。
雙方律師就這些禮品的性質、該不該歸還展開各種激烈辯論、質詢,錄影現場一度被迫中斷,用以調整雙方律師的情緒。
中場休息,導演組的人總算能從攝影機後下來了。
唐希恩正和樂蔓聊著天,突然聽見經紀人討好地喊了一聲「華哥」後,迅速站起身,朝一個長著大鬍子的中年男人走去。
倆人在那邊說了幾句話,經紀人指了指唐希恩的方向,大鬍子這就走過來,掩在小圓鏡後面的眼睛往唐希恩身上上下打量了幾道,問:「唐律師?」
唐希恩站起身,跟對方點了下頭,禮貌道:「您好,我是唐希恩。」
「你好你好,我是華導,你喊我華哥就行!」
「華導好!」唐希恩又正式打了聲招呼。
華導指了指旁邊一間小屋子,招呼道:「我們到裡面談。」說著,就自己往前走了,邊走邊往褲兜里掏著什麼。
經紀人示意唐希恩和樂蔓跟上去。
華導掏出一串鑰匙,挨個試了一下,把門打開了。
唐希恩等人都進了屋子,門以關上,外面的熱鬧一下就被隔絕了。
華導在簡單的小會議桌下找出幾把圓凳丟出來,自己坐下後,笑道:「攝影棚的條件艱苦,大家見諒!」
唐希恩忙說:「理解理解。」說著,把自己準備好的個人檔案遞了上去。
檔案模板是樂蔓的經紀人找《律師說》的製片要的,可以說唐希恩裡頭填的信息都是導演想看的。
導演翻開檔案看了好一會兒,推了推鼻樑上的小圓鏡看過來,問:「唐律師的背景本身就很能製造話題啊!貧困縣走出來的美國名校女博士!不錯不錯!」
說著,又低頭看檔案,邊看邊說:「咱們的節目受眾很廣,有相當大一部分觀眾是30-50這年齡段的群體。這群體有個什麼特徵呢?都結婚成家了嘛!自然特別重視孩子的教育!唐律師這樣的背景和經歷,很容易在節目上吸粉!」
說完,合上檔案,再看向唐希恩時,眼裡已經有了滿意,故而就開門見山道:「如果讓你配合節目炒CP和人設,你願意嗎?」
唐希恩沒聽明白,轉頭看樂蔓和經紀人,懵道:「t Provider(內容提供商)?」
經紀人迅速瞄了華導一眼,見他沒打算解釋,尷尬道:「CP就是配對的意思,擱演藝圈,就是螢屏情侶這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