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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我能去找你們不?」范秋寶說,「我是說,如果我想起來了什麼的話。」他擠出一個笑,「我就算認識王青,可畢竟也過去那麼久了。你也給我點時間,讓我翻一翻以前的東西,再回憶回憶,如果我想起來了什麼再找你們,行不?」

「也可以。」康小冠掏出手機,「方便的話,加個微信,或者留個電話也行,您想起來了什麼,隨時跟我聯繫。」

倆人加了微信。康小冠和小李離開了。范秋寶望著他倆的背影,長出了一口氣。他覺得當警察,尤其是刑警的人眼睛都賊得很。「目光如炬」,他想起了這個詞。剛才那一老一小倆警察的眼睛裡都有火炬一樣的光,范秋寶有點心虛,不知道那亮光是不是已經照到了他心裡某些陰暗的角落。

對於白馬書齋,他確實沒有什麼好心虛的。殺人放火的事他真的是沒有做過。打學員的事倒是有,但打學員那也是經過家長同意的。都基本發生在去接人的時候,去抓的學員基本上都已經到了青春期,現在的娃都是營養好,一個個都那麼高的個兒,抓住人家硬要往外帶走,往麵包車裡塞的時候,肯定是避免不了有肢體衝突。必要的時候給上一巴掌,肚子上錘上一拳也是必要的。接人的司機也不止他一個,誰敢說在接人的時候沒打過學員?如果打人就犯法的話,那白馬書齋里沒幾個人逃得了。法不責眾,他們還真的能把所有的人都找到,抓起來,判刑?

不過要說比打人還更要緊的事,那就是假扮警察了,有那麼幾次,要接的學員是女孩子。估計家長也不忍心讓孩子挨打,就讓書齋里來接人的人想個不用打人的辦法。辦法自然是有,最順利的就是假扮警察,上門敲門,說是在查一個案子,和女孩認識的某個關係密切的朋友有關,得請她去局裡配合一下調查。來接人的那天,他們穿著假警服,拿著假證件,當面會跟女孩子核對她的身份信息,還有女孩子在乎的一個朋友的名字和基本信息,讓女孩不疑有他,然後把人從家裡帶走,一路開回奇風山。只要進了白馬書齋的大門,剩下的事就交給書齋里的老師和教官了。

但這些都是小事,比起這些,范秋寶真正擔心的還是王青。他自然是沒對剛才那兩個警察說實話,因為他說實話就等於是自首,自首自己犯了故意傷人罪。被他打傷的人就是王青,或者說,是汪慶強。

他最後一次見到王青也是好久之前的事了,具體有多少年,他還真的得板著指頭算算。反正是書齋被火災燒毀以後。本就是萍水相逢,再加上樹倒猢猻散,眾人都忙著尋找出路,很少在意以前的同事都去了哪兒,在做什麼了。

那個時候他自己也開始為生計發愁,在白馬書齋里的時候是沒少掙錢,可蓋房子花了一大半,當時志得意滿地以為錢會一直這樣源源不斷地掙出來,可大火卻出其不意的發生了。火災發生前,他聽到過某種流傳在教職工間的傳言,說是學校里有些色膽包天的教官利用單獨訓誡的機會玩了不少女學員,有的姿色不錯,有的姿色一般。大部分會哭,但也有賤兮兮的估計是被弄得舒服了,到最後還會配合著換姿勢。

這些都是酒桌上醉醺醺的時候說出來的話,夾雜著黃色笑話,在眾人觥籌交錯間傳進了范秋寶的耳朵里。他雖然不是個道德感很高的人,但自認和牲口還是有點區別的。糟蹋人家閨女的事他干不出來,尤其很多還都是些小處女,所以看見那些一臉紅光滿嘴酒氣的人在酒桌上大言不慚地聊起某些年輕女學員隱秘的身體特徵時興奮的樣子,他只覺得噁心。

很諷刺的,他和王青也聊過這個,王青也覺得噁心。那個時候,王青還叫王青。他倆都去了書齋成立紀念日的慶功宴。倆人都聽到了酒桌上讓人不適的言論,然後都沒說話,就是一前一後地出來抽菸。

「真是噁心。」范秋寶說,「那伙壞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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