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說了,其實黎小曼的實際年齡沒有十八歲這么小,她24歲了,是父母結婚七年後生下的她。可能有人要問了,為什麼結婚那麼早,孩子卻那麼晚才生。說到這裡,黎小曼就開始同情起母親的遭遇來。
當年,因為家裡面的弟弟妹妹還小父親只能給父親喝下一碗避孕的藥,為得就是希望母親不會懷孕,幫著他一起撫養弟弟妹妹。可笑的是,母親一直以為是自己的問題,找了好多家醫院,做了無數的檢查,終於在七年後生下了黎小曼。可是,因為長期服用那種藥,導致母親的身體每況愈下,她是活活被父親給害死的!
想到這裡,黎小曼的手就不僅握成了拳頭。
“小曼,小曼?”看到黎小曼走神沒有聽她說話,劉慧就又喊了她一聲。
黎小曼回頭,劉慧就撇見了她眼裡的淚。
她怎麼哭了?
劉慧感到莫名,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你怎麼了?”劉慧問。
黎小曼發現自己的失態,她趕緊眨巴眨巴眼睛,把眼淚給咽了回去,她然後說:“姐,你餓了嗎?”
劉慧搖頭,說:“你要是不舒服,我們就先走。”
也許是女人有些天生的直覺,對於黎小曼的反常舉動,劉慧覺得這很可能和黎方初有關。只是她也不確定是因為什麼事。總之這飯恐怕是吃不成了。
黎方初也注意到了這點。黎小曼看自己的眼神讓他覺得渾身不自在,好像自己做錯了什麼。可是他從未失憶過,實在不知道哪裡有對不住她。
算了,他也懶的去想這事。為了避免尷尬,他還是識相的離開好了。
“村支書,我們今天的任務很趕,待會還有好幾個地方要去考察,飯就不必了,我們也不想給你添麻煩,要是讓上面的人知道了,指不定還得批評我們一頓。”說著就和身旁的同事打了一個眼色。
那同事很快領悟,連忙說:“是啊,我們單位有明文規定,不能在工作期間去老鄉家吃飯,書記,我們身上都帶了乾糧,不用麻煩了。”說著就拍了拍自己身上帶的包,示意吃的都在裡面。
村支書見狀顯得很無奈,他看看黎方初,又看看黎小曼和劉慧。
這邊,黎小曼見黎方初要走,已經全然沒了胃口吃飯,她就說:“姐,我們也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