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很大,紅紅的野果在他的手掌上堆成了一座小山丘。
陸春歸吃他的多了,已經養成了習慣,也不客氣,拿過來一串嘗了嘗。
汁多味甜,味道十分可口,在吃完烤山雞這道大餐後,再吃上幾顆野果,再舒服不過。
陸春歸突然覺得自己也太有口福了。
吃半個烤山雞,再吃野果,肚子已經十分充實了。這還是八十年代的生活嗎?她過的是二十一世紀的小康日子吧。
她笑眯眯地向沈青岩道謝,看他一個都沒動,就叫他也一塊吃。
沈青岩搖頭,陸春歸勸道,「你吃嘛,我一個人吃多沒意思,你也吃嘛!」
話音才落陸春歸就掉了一身雞皮疙瘩。她怎麼仿佛狐狸精上身似的,不由自主地就用這種嗲聲嗲氣的語調和沈青岩說話。
但沈青岩顯然很吃這一套,他順從地捏起一粒野果也吃起來。
一個一個地吃,很斯文,很節制。
陸春歸笑了,「你這樣吃得吃到什麼時候,多吃點,一次吃幾個才快。」
她說著一次把幾粒塞進嘴裡,做了個完美示範。
少女銀鈴般的笑聲里,沈青岩覺得那種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覺又回來了,他啞聲問,「好吃嗎?」
「當然好吃呀。」
「好吃那就多吃點。」
嗯,還是勸她吃烤山雞時的那一句。這個少年的詞彙真匱乏。
陸春歸想著,嘴裡老實地拿起野果吃了起來,可惜肚子不爭氣,雖然好吃,她卻打了個飽嗝,「吃不動了。」
「那就帶回去吃。」
陸春歸想說我不帶,給家裡的弟弟妹妹吃不如給你吃。幸虧智商沒有徹底不在線,這些話在舌頭打了個轉就吞回了肚子裡。
沈青岩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汁巾遞給陸春歸,「嘴擦擦,別人看見不好。」
那條汗巾,顏色有些發舊,用的年限顯然不短了,但是很乾淨。
陸春歸猶豫了幾秒鐘就接過來擦嘴唇。
沈青岩估計是偷吃的高手吧!吃了完抹抹嘴,不讓人看到一嘴的油光,確實是很重要的。
明明只是個小小少年,怎麼這麼體貼呢!陸春歸在心裡嘀咕著,以後不知道是哪個妹子有福氣嫁給他。
能捉山雞,會摘野果,嫁給他,還細心體貼。嫁給他,妥妥地不會餓肚子。
這可不是二十一世紀,二十一世紀姑娘嫁人要求有房有車,八十年代嫁人只要求能吃飽穿暖就好了啊!畢竟這時候大多數人家都在溫飽線上掙扎著呢!相比陸家從早到晚一日三餐的水煮地瓜和酸菜湯,沈青岩又是烤山雞又是解油膩的野果子,葷素搭配營養得當,簡直是神仙過的小日子了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