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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挤着一群人,都在往墙上看着什么,边看边叽叽喳喳的议论。

赶车的回头说了句:“嘿,一定是又通缉逃犯了。记得上次有个人把他娘子杀了,坐着我这车逃跑。他自然也不能说自己是杀人犯了,可是我早先就在通缉令上见过他的模样。结果我不动声色的和他边聊边赶车,最后把车停在了衙门口。这小子傻了,可也来不及了。哈哈,县老爷当即赏了我五十两纹银。看看今天是哪个倒霉蛋?客官你先坐着,我下去看看就来。”

待他跳下车挤进人群,李元江随即也跳下车。

以他的鹤立鸡群很快就看到了墙上通缉令,上面画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自己。

一时间差点坐在地上。

慌得忘了看上面的名字,只是趁车夫还在那比划,就赶紧溜走。临了,还不忘放下车钱。否则……

他再也不敢坐车了,也不敢抛头露面,怕会被人认出来。怀里揣着的银票始终不敢去兑换,就怕当场被拿下。一碰到穿官服的经过或听见知府巡视的锣声,他都躲得远远的。

可是他的个子实在太引人注目,细微的一个动作都会被人首先注意。有次一个衙役叫住他,其实只是看他见到自己转身就跑甚是怀疑,但是打开手上的通缉令又发现面前这位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而李元江从今以后再也不敢直着腰走路了,只是为了使自己显得和其他人一样的普通。

就这样的逃亡,竟然不知不觉的穿过了二十几个州县,到最后便成了一个叫花子。

其实做叫花子也满好的,李元江自幼便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不用现学。只是每每开口时总难免想到自己秀才的身份,有点难以启齿。

而且当叫花子不用要求太高,温饱即可,并且随着不断的接近南方,衣服方面的问题更是不用担忧了。

所难的只是吃。

常年的娇生惯养,李元江早就吃不惯这些被人剩下的乱呼呼的几乎馊掉的食物,可是为了活命,他得硬咽下去。每一口难挨,都会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与暖香一起的讨饭生活。

把你的脸给我 索魂发 第五章 天降不详 第九十六节 纸团

暖香?

自从他从马车上逃走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更没有听到过那恼人的声音。就连做梦,梦的都是这十几年来熟得不能再熟的生活,飘絮、蝶梦、丹阳、小荷、醉艳、甜娇……甚至连嬷嬷和娇凤都梦到过,却唯独没有她。

她似乎消失了。

而到底是安息了还是放弃了他,抑或是因为太远而无法追赶,这就无从知晓了。但是他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不再纠缠自己便好。

接下来的日子其实可以算作无忧无虑了,可是做了坏事的人总是会提心吊胆,身边人的一句话一个眼色都会让他心神不宁。

身为乞丐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可以听到很多的消息。

李元江最关心的自然是凶杀案。每次都是提心吊胆的听,然后发现所谈的不是自己,松了口气,但是还是放心不下。久而久之竟有了种怪癖,既希望所讲的凶手不是他,又暗自期待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自己。似乎只有这样,心才能放下,才不必为下一个故事心惊肉跳。

可是听了许多年,心中仍旧留有一个悬念。

而作为乞丐也有不好之处。

生活条件自不必讲了,就是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彼此却要分出个三六九等,他这个后加入的,自然是最下等了。这表现为不仅讨饭捞不找好地方,还要经常将好容易讨来的钱贡献给“上等人”,稍有不从便是拳打脚踢。

刚刚开始的时候,周围的乞丐见他个头高大,一时惧怕。没几天,就发现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于是便开始“剥削”他。起先他也反抗,倚仗身材的优势胜利过。但是好虎不敌群狼,在一次围攻下,他擦着唇角的血滴向那个为首的小个子奉上了一天的收获——二十文钱,并接受了个屈辱的条件,就是每天都要向小个子上缴二十文。就这样,临走时他还挨了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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