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是遇人不淑,過日子不肯打結婚證,我跟她說那男人不是真心,她又不捨得放手,貼錢、貼人幫他開起了店,真是不容易的,你們兩口子不缺錢,不如我把我的門面租給你們,你們的繼續租給她,就當給大姑一個面子。「
顧川柏搖搖頭,「不行。」
「川柏,我可是你大姑。」
「不是親的,我爸可沒有親兄弟姐妹,大姑,你跟我爸都隔了一層,到我這一輩,情分也沒剩多少,你怎麼還不明白呢?」
顧川柏說話不好聽,但他說的是事實,可給君順意氣的不輕。
林美溪見她還想不明白,補充道:「大姑奶奶如果想你好姐妹生意順當,就不會只肯一年一年的簽合同,也不會把門面分給顧川柏,大姑,你要討說法,就回去找自己親媽,跟我們倆個晚輩鬧,鬧不出結果的。」
大姑臉上發紅羞愧,事情確實像林美溪說的那樣。
一開始親媽跟她好姐妹不肯一下子簽三年,說一年一年簽,那時候她沒在意,後來顧川柏結婚,舅舅和親媽協商把他的那一份拿回去,親媽重新規劃分配資產,把好姐妹租的門面給了顧川柏,她才覺出不對勁。
有合同在,顧川柏兩口子又是不講親戚情面的,親媽那邊,更不可能為好姐妹的事情,幫她出頭。
君順意只能拿出提前準備好的第二個方案,「那我們換門面總行了吧。」
大姑名下能用來換的同等大小的門面,只有市口更好的那一間,其他地方的,林美溪不同意補錢交換,地段決定一切,她一定要地段更好的那一間。
大姑奶奶分配財產的時候,還是偏了心的,留給親生女兒的,位置各方面都更好些。
「是大姑你要換的,你捨不得換,就把自己的租給你好姐妹,要麼換這間門面,要麼合同期一到,我去收房子。」
「一點都不能商量了?」
「不能商量。」
雖然這邊地段好些,租金貴一點,但對比好幾萬的裝修費,和那些易碎的瓷器不方便搬,君順意咬咬牙,跟顧川柏換了。
她叫顧川柏等她兩天,回去不知道怎麼說的,從親媽那邊過戶了這間門面合同預留了空白姓名,然後帶著合同回來,找顧川柏簽字。
林美溪有些不放心,「萬一大姑奶奶反悔怎麼辦?」
大姑說:「我了解我媽,既成事實的事情,她不會耍賴,你不放心的話,我們再另簽一份合同,如果我媽打官司,原先這間還給你們。」
合同上有大姑奶奶簽的字按的手印,還有全權委託大姑的授權書,顧川柏朝著林美溪點點頭。
兩人各自買下對方的門面,等於不花錢,將房主的名字換了一下。
不過顧川柏這邊,直接將名字寫成林美溪的,還和她說:「糖糖那邊我已經留好了,屬於我的這部分,都給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