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的……」宿舍里幾個單身狗摸著下巴開始苦思冥想,五隻單身狗開始給另外一隻單身狗出謀劃策。
「要不送鮮花?我聽說女孩子都喜歡玫瑰花,要不差錢,可以去花店買一大捧玫瑰花送給她。」說話的是宿舍里性格比較豪放的單身狗老二。
展明煦覺得他說的挺有道理,點點頭,默默在心裡的小本本中記下。
平時比較會精打細算的另一隻單身狗老四,持不同意見:「一大捧只能送一次,有錢也不能這麼花啊,多不划算,咱得細水長流,我們就算一大捧玫瑰花大概99支吧,99代表長長久久嘛,這個寓意也好,要是一支一支地買,每天送一支,風吹雨打依舊堅持不懈送九十九天,這多有意義,多感人,老三我跟你說,小姑娘就喜歡這些有意義的東西,你聽我的准沒錯!」
展明煦繼續點頭,這個也不錯,記上。
龐建偉也把這一個做法記在心裡,雖然他沒多少錢,不能一次性買九十九朵一捧的玫瑰花送給冬紅,但是每天送一朵花這件事不難,他只要用心堅持,也能做到。
而且他也不一定送玫瑰花,跟老三撞禮物不太好,不如送她別的話,下次跟冬紅見面的時候可以試探試探她喜歡哪種。
「你們這都太膚淺。」文藝青年老五嫌棄道:「要我說,想要表達自己的心意,寫什麼不如寫詩,你們想想,同樣是送東西,鮮花容易凋零,假花寓意不好,你不如每天寫一首小詩,送九十九天,到時候你們在一起,花兒一凋零就沒有了,這些小詩,你對象還能訂成一本詩冊,這本詩冊就是你們愛情的見證,多有意義!」
展明煦再次點頭,這也是個好方法,記下。
龐建偉也覺得這是個好方法,可他文采不好,這就很令人撓頭了:「我也想給冬紅寫,但是我不會寫詩咋辦?我文科是真的不太好。」
展明煦其實也不會:「要不我們一起學?不過她們也是一個宿舍的,都送詩會不會不好?要不我送詩,你送情書?或者換著來,誰先學會寫詩,誰就先寫,沒學會就暫時寫信。」
「這個好這是個好辦法。」
然後他們齊齊看想老六,想知道他還有沒有什麼好主意。
小書呆老六推了推自己的眼睛:「……我覺得你們可以互相交流交流彼此喜歡的書,或者,去相約去圖書館?」
老二老四老五齊齊表示嫌棄。
展明煦則若有所思,清舒應該挺喜歡看書的,她剛開學就去借書了,自己怎麼就沒想到約她去圖書館呢,真是失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