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頁(2 / 2)

沈慕直接問他:「這樣的女人,如果讓你包養她,你願意嗎?」

「我……」沈濤紅了臉,一臉嬌羞:「你說什麼呢,你哥能是那種俗人嗎?」

沈慕緊著眉頭說:「連你對她都有想法,別人又如何沒有?這樣的女孩,做替身有可能,但在影城長期跑龍套,你覺得,機率大嗎?」

「大啊,我4歲就開始跑龍套,跑到7歲才有個好角色給我。」樂璃說。

沈慕搖頭:「我不是拿最大的惡意去揣測這個女孩,我只是在想,這樣漂亮的女孩,又與你有幾分相似,常年在影視城跑龍套,怎麼會一點水花都沒有?至少,也得有個新聞炒作出來是不是?再不濟,也有娛樂公司來挖掘吧?這些你借著你炒熱度的網紅還少嗎?」

沈慕說得在理。

但凡有人發現一個長得像樂璃的女人,立刻被人簽走捧成網紅,通告更是鋪天蓋地。

《她被稱為小樂璃,氣質全然不輸》、《這是樂璃?天,太像!》、《x大校花神似樂璃,一夜走紅》……這些之類的蹭熱度新聞,這幾年多得數不勝數。

從曝光的照片來看,這個魏曉晨已經不僅長得像她,身材也十分相似。如果這個女孩真的在影視城跑龍套,沒道理至今默默無聞。

沈慕一邊給孩子擦了擦嘴角的奶漬,一邊說:「所以,這個女人撒謊的可能性很大。」

樂璃刷了刷微博,嘆息一聲說:「事實證明,我們濤濤的確被人給算計了。」

她捧著手機,一字一句念著頭條標題:

#樂璃事件反轉,居然想買通女孩幫她「頂罪」#沈濤接過手機一看:「草,什麼情況!」

一個叫魏曉晨的id說:「大家好,我是魏曉晨。我遇到了一件事,讓我很困擾。昨天,我家裡來了一位不速之客,他威脅我,讓我站出來替樂璃『頂罪』,讓我告訴公眾,我才是新聞女主角。我拒絕了,可是這個人說,如果我不答應,就不讓我和奶奶好過。我很困擾,我想了結自己生命了,為什麼?為什麼這個社會對我們這些窮人這樣殘忍?這張支票,我真的不想要,不想要!我只想和奶奶一起生活,有這麼困難嗎?」

她發了兩張圖片,一張沈濤給她的支票,一張是自己割腕的照片。

網友看見這條微博都炸了,有人嘲諷:

「看看,樂璃粉都睜大眼睛看看,有兩個臭錢把人家姑娘都逼成什麼樣了?承認自己是受害人就這麼難嗎?承認自己是破鞋,就這麼難嗎?」

「噁心,被這一家人噁心吐了!和人家姑娘有什麼關係?人家姑娘只是長得像她罷了,就要被拉出來頂罪?她要是坦坦蕩蕩承認,我還敬她是條漢子!這麼操作真的太噁心了,嘔——」

最新小说: 缠夏(1v1) 哥哥们草死我吧!(NP,高H) 女主导向短篇集 校霸豢养的小可爱[H] 我的死敌、暗卫和夫君在灵堂前结拜了(NPH,强强1V3) 我的青年时代肉慾冒险旅程(肌肉女+後宫) 男团经纪人守则(NP高H) ???HE?????? 和阎王HE前我卷崩地府 请鬼下身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