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很快就說服了自己,王貽之既然出身琅琊王氏,又有王和之的餘蔭與謝瑾的賞識,定然不會止步於此。
如此,倒也不是不能嫁。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這王貽之已有妻室。
不過,在那時的司馬恆眼裡,郗歸不過是一個仇人的家眷,一個永遠無法翻身的逆臣之妹,她根本不會將其看在眼裡。
然而世上之事,總是如此地出人意料。
與王貽之的婚姻令司馬恆疲憊不堪,她不僅沒有重獲想象中的權勢,反而陷入了無休無止的內宅紛擾之中,以至於不得不剛出月子,便遠遠地躲到了吳興。
而那個曾面臨比她糟糕得多的困境的郗氏女郎,竟在這一年多的時光之中,擁有了不亞於其兄的震懾之力。
坦白說,司馬恆壓根不相信郗歸真的擁有傳聞中那樣高的地位。
她堅信郗歸只是一個傀儡,一個暫時因郗岑遺命而手握兵符的弱小女子,等到郗途一步步地搶過兵權,她便只能和從前一樣,依舊做個滿足於庭院深深的內宅女子,與從前沁芳閣中的那個花瓶並無區別。
但司馬恆還是後悔了。
這世上向來是強者為尊,就連刻骨的仇恨,在絕對的實力面前,也會變得那樣地渺小無力。
如果早知道高平郗氏會有這樣捲土重來的一天,她根本就不會為了王貽之那個蠢貨而與郗歸結仇。
她後悔自己當日的選擇,也埋怨謝瑾為了一己之私,害她陷入如今這般的境地。
但她更是明白,北府軍已然到了吳興,分田入籍之事勢不可擋,而那群貪婪愚蠢的三吳世族,正在籌謀著利用她的身份,讓她去做那個與郗歸爭執的出頭鳥。
司馬恆知道,自己絕不能那樣做。
她已經得罪過郗歸一次,如果說那一次還能視作是她為了皇兄而對郗氏所做的報復。
那麼這一次,她再也沒有藉口再對郗歸出手了。
更何況,北府軍的將士是那樣地驍勇,司馬恆即便沒有上過戰場,也知道這些三吳世族的部曲根本無法與之一戰。
面對一場必敗的爭奪,她又有什麼理由,去為了別人披掛上陣呢?
司馬恆微笑著下定了決心——她不僅不會幫著那群世族去反抗郗氏,相反,她還要做吳興第一個向北府軍遞去投名狀的人。
她早已在朱、張二族的抱怨之辭中,捕捉到了一個消息。
作為吳郡第一個投靠郗氏的世族子弟,顧信如今已然與溫述一道,成為了當地數一數二的當權人物。
司馬恆想:「我雖是女子,不能做官,可卻也能憑著這順水推舟的功勞,憑著我身為司馬氏皇族卻支持分田的大義,讓郗氏以後再也沒有辦法向我復仇,讓郗途即便在權勢滔天之後,也不得不善待於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