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兩難的境地,讓吳之筱不得不得罪趙泠。
誰讓他前天晚上對自己那麼狠的?你不仁在先就別怪我不義在後。
第113章 113 .久仰久仰,幸會幸會
「吳之筱任臨州通判三年有餘,評事檢斷,躬自節案,親書斷語,奉公正己,聖上聞之,感懷欣慰,擢吳之筱為大理寺斷刑少卿,掌諸州上報之刑獄重案,主折獄、詳刑、鞫讞之事。吳之筱應於貞和十五年四月初一辰時初刻至大理寺任職。」
這是吳之筱述職之後得到的結果。
吳之筱躬身接過吏部尚書遞過來的告身書後,便從議政殿裡退了出來,此時天已然亮了,眾人也各自散朝,從議政殿內陸陸續續走出來,三三兩兩湊在一起,議論著今日朝堂上的事。
先鄙夷吳之筱述職時大包大攬,有貪功之嫌,再質疑皇上給吳之筱出的題太過容易,有偏私之心。
按照慣例,官員向吏部述職之後,吏部便會問官員一個職責範圍之內的問題,若答不上來,則考課降一等。為了銓選時公平公正,這個問題不會太刁鑽也不會太簡單。
可皇上今日問吳之筱的,竟是個八歲孩童都能答得上來的問題。
皇上問吳之筱道:「按照本朝律法,被搶掠走的孩童應當判還親生父母,還是判歸養父母?」
吳之筱答道:「回稟皇上,按照本朝律法,尋回被搶掠孩童後,應當判還親生父母,親生父母棄之,杖九十,並判歸養父母。」
這樣簡單的問題,吳之筱居然沒援引成案來回,只寥寥幾句便打發了,態度過於敷衍。就這樣,吳之筱居然還被擢升為大理寺少卿?
群臣心生不滿,卻又都不敢表露出來,只能私底下竊竊私語,發泄幾句憤懣。
「皇上為何如此看重這個吳之筱?他是糊塗了嗎?」
「吳國公去世,她兄長又被派到祖籍去,皇上許是可憐她吳國公府,才對她多加關照。」
「皇上若真的可憐吳國公府,大可將她兄長召回,何需拼命袒護偏私她這個扶不上牆的爛泥?」
「就是因為她扶不上牆……」
小聲議論到這裡,群臣便以為他們瞭然了七八分,皇上打壓吳國公府卻不想被旁人詬病下手太狠,扯出一個吳之筱來,並對她關照有加,顯得皇恩浩蕩,披澤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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