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思慮太多,就會失去做人的樂趣
聞笛皺著眉頭,看著電腦上閃爍的光標。已經十分鐘了,頁面上仍然只有一行字:
仁愛是莎士比亞喜劇《皆大歡喜》的主題之一。
他啃咬著指甲,費勁地在這句話後面打了幾十個字:孟子曾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奧蘭多在危急時刻踐行仁愛……想了想,又改成:《皆大歡喜》中的仁愛之心是人物自發產生……然後又刪掉,換成:在基督教中,「仁愛」可以視為無條件的自發之愛……
他長嘆一口氣,抱住頭。再改下去,他快不認識「仁愛」這幾個字了。
他向後靠在椅背上,家裡的環境過於舒服,總讓人時不時神思游離。
手機鈴聲在此時極具誘惑力地響了起來。聞笛眯起眼睛,掙扎了一會兒,還是抓了過來。
屏幕上是個北京的未知號碼,聞笛琢磨著,是不是何文軒又換了新號。然後訕然一笑。怎麼可能呢,上次他都演過那麼一出了,人家好歹也是公子哥,身邊不缺人追,難道還能為愛做三嗎?
他接起電話,對面的背景音挺嘈雜,音樂鼓點伴著玻璃碰撞聲,聽起來像是酒吧。
然後何文軒的聲音響了起來:「你肯定在騙我。」
聞笛嘆了口氣,把手機放在桌上,仰頭望著天花板,然後伸出手,在自己的腦袋上彈了一下。
「餵?」桌上的聲音遠遠傳來,「你在聽嗎?」
聞笛百思不得其解地拿起手機:「現在是公元20XX年吧?我們在北京,個稅起征點是五千?」
「你在說什麼?」
「每次跟你說話,」聞笛說,「我都覺得我了。」
還穿的是一本狗血文。在這本書里,他從一個事事碰壁的倒霉博士,變成站在火葬場外頭的那個白月光。要不然上回他說到那個地步了,怎麼還有後續呢?
如果非要二選一,他寧願當個倒霉博士。
對面頓了一會兒,說:「你是不是跟蔣南澤在一起待久了,腦迴路都變奇怪了。」
聞笛懶得跟他掰扯「奇怪」的定義,把話題繞回去:「什麼騙你,我怎麼騙你了?」
「你不可能有男朋友。」
他看不起誰呢?「你憑什麼這麼說?」
「你要是有,早就告訴我了,」何文軒說,「我之前給你打了那麼多次電話,發了那麼多簡訊,你怎麼不說男朋友?」
媽的,聞笛想,差點忘了,當初看上他,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聰明。「就是最近才開始的。」
「從我上一次發消息,到我們在酒店裡碰到,中間才隔了一個晚上。」
「不知道什麼叫一見鍾情嗎?」聞笛說,「我們感情好得很,我恨不得天天黏在他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