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次有点异常:莫妮卡真真切切地回答了我。言语不多,其实只有一句话。“你不爱我,”她说。就这么一句话,声音里没有一点遗憾。“你不爱我。”当我愣了半天、终于嗫嚅着进行必要的抗议时,我怀疑也许她是对的。
我闭上眼,任由这些情景在脑海里闪现。尽管情况一直很糟糕,但无论如何,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我们都得到了解脱,女儿成了平静而温暖的中心。现在,我扫视着天空,眨了眨眼,然后再向下看了看这堆埋葬着我那脾气暴臊的妻子的泥土。“莫妮卡,”我朗声说。然后向我妻子发下了最后一个誓。
我在她墓前发誓说我会找到塔拉的。
一个什人(或者称管家,或者称助手,或者现在流行的一些什么称呼)领着我沿着走廊走进图书室。尽管确实富有,但屋里的装饰很朴索。精致的黑色地板上铺着简单的东方地毯,古老的美式家具非常结实,但并不华丽。尽管家财万贯,良田成片,埃德加不是爱显富的人。“暴发户”这个词对他来说是一种亵渎,是不能溢于言表的。
埃德加从他那宽大的橡木桌后站了起来,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山羊绒运动夹克。桌面上有一个大翎毛笔——他曾祖父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还有两座半身铜像,一座是华盛顿,另一座是杰弗逊。我吃惊地看到卡森叔叔也坐在那里。他到医院探望我时,我那时身体太虚,不能和他拥抱。现在卡森做出了那个姿态。他拉近我,我静静地抱住他。他身上也散发着秋天和木柴烟的气息。
房间里没有照片一没有全家度假的快照,没有毕业照,也没有这个男人和他妻子在慈善会上的丽照。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在这个家里的任何一个角落见过一张照片。
卡森说:“你感觉怎么样,马克?”
我告诉他说我很好,并转身面朝我的岳父。埃德加没有绕着桌子过来,我们没有拥抱。事实上,我们甚至连手都没握。他朝桌子前的那张椅子做了个手势。
我对埃德加很不了解,我们只见过三次面。我不清楚他有多少钱,但是即使出了这片住宅区,即使在某条城市街道上,或者在某个公共汽车站,赌窟,甚至穷光蛋都知道波特曼家族富可敌国。莫妮卡也有这种气质,根深蒂固世代相传的气质,并非通过学习培养出来的气质,的的确确与生俱来的气质。莫妮卡选择住在我们这种相对朴素的房子里也许是某种形式的反叛。
她憎恨她父亲。
我也不崇拜他,也许是因为以前我也与这种人打过交道。埃德加自诩为那种白手起家的人,其实他也是通过老方法挣钱:继承遗产。我认识的超级富豪并不多,但是我注意到,越是继承大笔遗产的人,越是抱怨那些福利母亲和接受政府施舍者。真是不可思议。埃德加属于奇特的一族:自欺欺人地宣扬自己是通过努力工作而赢得地位。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力,如果你从来没有自己谋生,如果你过着奢华的生活而什么也不做,我认为应该使你更加惶恐不安才对。这可不应使你自命不凡,胡吹乱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