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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慈母多败!你整天护啊!你教育不好,那就让别人教育。

这小子天天不是喜欢打架吗?就让他去武校打个够。

随后我就被我爸送到了武校,我在武校练了几年,那时候我血气方刚的,认为只要拳头硬,老子就是爷!但是到武校就不一样了。

我打野架的那一套完全不管用,整整被人当靶子打了一年半。

后来终于熬到头了,终于有人接替我!学校来了一个臭脚王。那胖子吃的肥头大耳,十几岁,个子有1米七,张的人高马大。

我在武校里被人打,是因为我性格不好,不懂得拍马溜须。

但是臭脚王挨打说来可笑,那胖子其实是一个挺老实的人,就因为太胖,家人把他送到武校,他被人欺负,是因为这小脚太臭。

他第一天在寝室睡觉,寝室里总归八个人,那酸爽味除了他自己,熏吐了七个!

就因为他小子脚臭,在我们学校出了名。

从此我的苦日子,终于苦尽甘来。

我再也不用一到星期天,就洗那满盆的臭衣服。

就这样我熬到初中毕业。

第七百九十四章 动机不纯

我在武校,别的没学会,就tm.d学会了打架。

不是我吹一般两三个人,如果手里不拿家伙头子,一般近不了我的身。

在武校欺负人,欺负惯了,心也收不住了。

武校初中刚毕业后,一时冲动,失手把我二叔打坏了。

后来被判了有期徒刑两年,在阳北市第一监狱服刑。

那两年监狱生活,是我一辈都无法忘却的回忆。

过的生不如死,关在恶臭,潮湿,牢房里,没有自由,整天掰着手指头,数着每一秒在熬,吃着猪食一样饭,整整熬了两年。

出狱后,我发现整个社会变了,人性的虚伪,和现实,可以为了钱是丧失人性。

社会对我这种人充满着歧视。

我突然找不到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整天在社会上胡混,过着堕落而空虚没有明天的生活。

那时候,我遇见了从小和我青梅竹马的陈妮娜。

说起陈妮娜,她真是个苦命的女孩,从小眼睛有病,两米之内看东西都是模糊的,她和我从小一起长大。

在我的记忆中,她总是屁颠屁颠的。跟在我屁股后面玩!

就像曾经的你和田峰。

后来我们结婚了,但是我刚出狱的时候,干的坏事太多,陈妮娜被仇家枪杀死在了我的怀里,包括我那未出生的孩子。

从那以后,我像疯狗一样,逮谁咬谁,那时候的我,整日背负着仇恨,我固执的认为。复仇是唯一支撑我活下去的理由。

但是当我真正的报仇后,我却突然发现,报仇并没有让我到任何快感,反倒是我,在复仇后找不到了继续活下去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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