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板上釘釘的事兒,提前說了你肯定得阻止我,再鬧一場,沒必要。現在這樣,我沒覺得不好。」
趙春華沉沉嘆一口氣,把腔子裡那點憋悶跟飯菜一塊兒吞進肚子裡,「行了行了,你有理!這事我也不說了,說多了你不愛聽。過去就過去了吧,你沒吃虧就行。明天,我就給你安排相親去。」
李遙夾在筷子上的菜頓在手裡,好一會兒,一動不動。
吃虧?應該不算吧。
存款平分,房子她沒要,王明昭照房價把一半的錢給了她,還有輛開了五六年的車子,她也沒要,王明昭補也了錢給她。
十來年的關係,到最後,也不過剩了銀行卡上的一行數字和幾箱子行李。
也沒有孩子,前些年兩人都忙,一直拖著,去年開始,她跟王明昭打算備孕,他試著戒菸,她開始調理身體,只是一時還沒有結果。
這會兒想起來,倒是慶幸得很。否則,肚子裡揣著個小的,還怎麼幹脆利落離婚?
她跟過去,自覺了斷得算是乾淨。未來,暫時實在還沒想法。
可聽趙春華這意思,連個喘息的機會都沒,她就要開始相親了?
張張嘴,想說什麼,又咽下去,自作主張離婚的事兒,她確實理虧。
回來這幾天,她爸李宏毅話雖然不多,可看著她的眼神,多少帶了些憂心忡忡。
有點像是看他那超市倉庫裡頭囤積的貨物一樣,生怕賣不出去砸在手裡……她只覺得無奈,又一點辦法沒有。
她媽趙春華就直接多了,半點不含蓄地問東問西,一點不怕戳她的痛處,她有時候想,大概她能這麼遲鈍到有些麻木,而不是難過到不行,跟她媽這種以毒攻毒的法子很有關係。
剛回來那兩天,她還認真解釋,後來聽得多了就胡亂應付兩句,然後生硬地轉個話題,聊些別的。
倒不是不願意好好溝通,而是實在不好溝通。
她本來沒想休年假回渝縣待一段時間的,可給人欺負了,心裡到底還是委屈的,想回到爸媽身邊求個安慰。像司馬遷在《屈原列傳》里說的,「疾痛慘怛,未嘗不呼父母也」,她雖然三十多了,難過的時候,還是會第一時間想到爸媽。
回來這幾天,心裡有時候確實覺得熨帖,可也有很多時候,忍不住只想嘆氣。
趙春華和李宏毅自然愛她,可那愛,怎麼說呢?她分明頭疼得厲害,他們卻只覺得她腳不舒服,然後,一廂情願地,在腳上下功夫。
若是辯解,必然要吵鬧起來。
比如她要是回說,「暫時不想再婚,等等再說」,趙春華就會問她,「你多大了?再拖下去,是想當高齡產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