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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筆筒(2 / 2)

齊琪那時並不知道秦翔的存在,直到一年後才偶然得知,很是埋怨孟雪貞不把戀愛的事情告訴她。她不但不知道秦翔,也不知道那是孟雪貞的第一次戀愛,大概也並不能把水杯和秦翔聯繫到一起。

「孟雪貞,你擺的那是什麼玩意?呀!一個破水杯!去花幾塊錢買個筆筒唻。太會過日子啦。」同事先是不屑的說,後才笑起來。北京是首都,首都不時興太節儉,財務部的同事們雖不至於浪費但總是看不慣孟雪貞坐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里工作又擺著破水杯捨不得扔的行徑。她知道她們早就發現了的,那是她在北京剛落腳,進到這大公司,還沒有發第一份工資,日子窘迫。早上偷偷吃很便宜的東西湊合以免同事議論,咬牙買兩身好衣服替換著穿……卻沒想到她們還是從杯子上找到了突破口。她在北京受了半年奔波,被她們奚落出口並沒有太大波動,淡淡的回答:「我喜歡它。」

如今杯子又被當做筆筒擺在桌上,孟雪貞端詳著它,也詫異自己為什麼還沒有丟棄它。

齊琪曾告訴過她水杯是用來喝水的,秦翔也曾希望她每天能用這隻水杯喝水進而每天想起他。

她怕溢出的水暈染了那樹蔥翠,更怕不小心失手打壞它。拿來喝水總不如擺放在桌子上安全。所以這隻水杯從沒有行使過杯子的職責。她不禁心裡苦笑,沒想到杯子怕的從來就不是水。

兩年前的六月十六,當秦翔堅定的說出「分手」兩個字的時候,她不能免俗當面流淚,雖沒有太過糾纏萎靡,但還是找機會總問為什麼。他那時看也不看她,嘴裡蹦出兩個字:沒勁!

對!沒勁!沒有激情,沒有浪漫,沒有悸動,甚至沒有溫柔。他一股腦的說。大概是想表達兩個青春年少的男女在經歷過一年朝夕相處歲月後,漸漸露出平淡無奇的生活本質。

他開始不耐煩,並沒有多厭棄。她想他工作勞苦心情不好,提出分手也有轉圜餘地……兩個月後,才知道自己想錯了。

吻過她的那嘴說她「沒勁」。

那些曾經打動對方的優點經過日夜洗禮,也不過如此。

他大概嫌她在家裡蓬頭垢面,但他不也在加班後倒頭就睡?襪子也不脫;又或者她偶爾打鼾吧,不過他也磨牙的,她半夜聽到過;也可能是不滿她和愛慕者保有聯絡,而他更讓她不滿:和其他女人打情罵俏......這簡直不可相信,可事實大概如此。

也許不是因為這些瑣碎原因,畢竟兩年時間也不是一晃而過。他那麼用心追求她,說一大車情話,帶她見過他的朋友,送她禮物……也忍了一年才水乳交融——她早準備好,自以為洋派的他應該更早些。一個月內發生-關係她都想過的。後來知道他生在傳統的教育之家,很以為這是對她的保護,更以為這是他的慎重。她想秦翔很在乎她,看重他們的這段戀情。她心裡開心,卻不想他提出分手。

選擇住在一起生活孟雪貞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最後分手做結局她也不能怪誰,但還是忍不住怨他。

「這一怨竟是兩年。」她失神的想。大概也有一股氣撐著,總感覺還有什麼沒有發生,她和秦翔不能這樣結束。

他跟她日夜一處,該是奔著結婚的目的,她沒想過有一天兩個人會成為再無交集的陌生人。他們也確實過了很長時間的琴瑟和諧時光。還不是終生伴侶?在她以為感情愈發成熟的時候,他感到「沒勁」了。

當頭一棒。

她收拾好屬於自己的東西,拿走他買的電腦和他塞給她的兩千元錢。她剛開始工作,需要電腦——她沒有錢。生活回到底層需要考慮柴米油鹽時她想不到維護尊嚴。

想到這些她又恨自己。「太沒有骨氣了。」孟雪貞心情低沉,放下筆筒,看什麼也沒了性質。「兩千……」他看不起她,她自己也看不起。尊嚴是平凡人的奢侈品和勇敢者的身家性命。她那時為什麼只想到生存?平凡也就罷了,偏偏還不勇敢。「怪不得他說沒勁的。」她心裡悽然。

她竟認為他只是一時糊塗,她在同一小區和人合租一間房子,一有時間就故意去他面前遊蕩。她妄想等著他來溫言軟語接她回去,終究在實習公司苦苦支撐兩個月後,等來了他緊摟住一個漂亮女人走向曾經屬於他和她的那家的場景.......是了,她沒想到自己以前那樣沒勁。也算糾纏過,奢望、挽留、痴心妄想,都算糾纏。

孟雪貞站起來,她站著觀察:做筆筒是有些彆扭,本就不是筆筒。

她自己知道無論如何她仍想繼續珍藏秦翔送她的這件禮物。歲月沒有使它褪色,是北上的道路使它殘破。又記起那時帶著兩件行李擠火車的時候,清晰的聽到行李里發出「噠叭」一聲脆響——摔掉手柄、裂了縫隙的水杯不能再做裝飾品,只好擺到北京的辦公桌上。

現如今又擺到分公司的新辦公桌上。秦翔要她每天想起他,他有沒有再想起她?

她看著那道細長的裂痕:深深的印刻在她心裡。

背叛?何以忘記。如今,他身邊又有一個漂亮女人。她把筆筒倒過來放,鋼筆和紅色碳筆仍在一旁。她想:他到底想有多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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