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红蓼微微抿了抿嘴角解释:“原本这趟辽东之行,是我二哥哥帮我准备的。这些大氅、靴子、手炉……他准备了两只。方才见我没有带,便把他自己的给我了。”
风蘅眼睛一亮,“苏女史的兄长,便是今年新科探花郎吧!”
她的目光中并未有什么男女倾慕之情,而纯粹是一种对美貌男子的欣赏之意。
苏红蓼点点头。
这一路,她与风蘅并未有什么过多的交情与言语,也很少提及彼此的家人,只是能从风蘅的衣着与打扮看,她家中并不富裕,甚至连个随行的手炉都没有准备。一双麂皮靴子,也能看出来足尖被磨蹭得起了毛,比照寻常女子的脚码大了许多,分明是双男靴。
苏红蓼甚至看见风蘅为了合脚,还往靴子里塞了许多棉花。
被苏红蓼看到的时候,风蘅有些尴尬地笑笑道:“这样暖和。”
苏红蓼什么也没说,只在路上尽量在自己暖和的情况下,和风蘅挤在一起坐着,然后把大氅披在两人身上。
既没有对贫困的风蘅用高高在上的态度施予,却又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给她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风蘅很受用,因此今日才特意多与她说了几句话。
“风女史成家了吗?”苏红蓼问。
因为风蘅随身带了一个巴掌大的娃娃。那娃娃乃是用百家布拼接缝制而成,针脚细密,眼睛用两枚纽扣缝制,还梳着两只麻花辫,摇晃起来的时候辫子随着身体一起摇摆,很是可爱。
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史,应该不会对这样幼儿的玩物如此喜爱。
总得有些什么由头吧?
风蘅点点头道:“成家了。我还有个女儿,因为生她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寒冬,自小便身子弱。我与夫君赚来的那些微薄的俸禄,都给女儿治病了。不过好在,她一日一日好起来,今年已经七岁了!”
苏红蓼看了看风蘅手上的那个布娃娃,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我夫家姓蒋,小女闺名一个愈字。”
这是希望小女孩可以健康,痊愈。
“好名字。”苏红蓼笑道:“她开蒙了吗?不如等回明州城,我送她一套文房四宝。”
风蘅知道苏红蓼是温氏书局的少东家,这些书局除却售卖话本之外,还会顺便贩售笔墨纸砚。且给七岁女童开蒙的物件,也有些讲究,需要是特制的小号版。这也只有去专门的书局才能购得。
她自知苏红蓼是有意结交,便笑着点头道:“那我便舔着脸先谢过苏女史了。”
苏红蓼摆摆手道:“不过是一点心意,谢过风女史一路对我的照拂。”
苏红蓼和风蘅因为手炉之因,这才熟络起来。
而后苏红蓼才知道,风蘅的夫家是明州城的东区的一户药馆坐馆大夫,原本药馆生意还足以负担一家三口的进项。之所以清贫,便是因为蒋大夫仁心仁术,遇见买不起药的穷苦百姓,往往舍药救治,诊费不收,还倒贴药材。幸好风蘅还有一份可以拿俸禄的女史工作,一家三口只能如此勉强度日。
第117章押不芦
“真是辛苦你了。”苏红蓼看着风蘅,仿佛看见了21世纪里朝九晚五还要回家洗衣做饭带孩子的上班族女性。在这个书中世界里,她不仅见识到了自己创造的女性掌权的世界,还改变了一个又一个的女性的生活与轨迹,而今看到风蘅,她又有一些小小的恻隐之心,决定回到明州城,如果有力所能及之处,一定不露痕迹地帮帮她。
想到风蘅的丈夫是开医馆的,苏红蓼突然冒出一个念头,问风蘅:“风女史,你夫家开药馆,你是否通晓t一些药理?”
作为改行的现代泌尿科医生苏红蓼,虽然能了解一些西药知识,但对于这个世界里的一些药草的功效还是两眼一抹黑。有些药物的名字并非是她的医学范畴里的学名,反而是一些奇奇怪怪的改名。她能想到的能防身之物,无非是类似含有东莨菪碱的曼陀罗,或者含有乌头碱的生附子,可这些药草在这个世界到底叫什么,作为创立这个世界观的女主也知不道啊!
是以,及时请教“地头蛇”很重要!
风蘅有些腼腆地点点头:“日常的一些草药,我是知悉一二的。毕竟有时候我夫君很忙,女儿的病也是我抓药煎熬。”
苏红蓼狡黠地眨了眨眼,用防患于未然的心思道:“那你知道,面对那种彪形大汉,一个孤身女子如何用一些药物防身吗?”
当夜,众人顺利进入阳城。史奉身穿铠甲,隆重站在城门口接驾。
女帝下了銮车,看着边关这守卫森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城池,不由得满意点点头。
史奉本来打算摆上隆重的接风宴,但女帝迅速摆了摆手道:“算啦,别弄那些劳民伤财的东西,就给大家伙儿都准备些热水,好好洗洗。再给每个人安排上热乎乎的被褥,让我们睡个好觉。有什么话,明日再说。”
女帝体恤众人,完全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这让苏红蓼和风蘅都松了口气。
几个侍女和女官们,在服侍了陛下沐浴之后,也一同来到北方特有的澡池中,互相搓背洗浴。
等到苏红蓼终于躺在了柔软的热炕上,终于长舒一口气。没有飞机高铁的旅途,真的不是人呆的。足足十四日的旅程,纵然是从明州城走到了阳城,领略了途中草地由绿变黄,再白雪覆盖的场景,可那枯燥的车轱辘声与长时间的摇晃坐姿,真的让人腰椎都受不了。
她与风蘅随意喝了些热汤,便倒头想去梦周公。
谁知风蘅却指了指窗外,对着苏红蓼轻声道:“你不是问我有什么可以防身的吗?”
“嗯?”苏红蓼的睡衣被这句话打散,一骨碌坐了起来。
“方才我在进城的时候,看见郊野附近,有几株‘押不芦’。还有被人掘过的痕迹。”
“押不芦?”
风蘅说到自己擅长的领域,声音就会从腼腆改成知性,只听她娓娓道来:“嗯,它因为长得酷似人形,所以极易辨认。名字西域那边的说法,我夫君有时候也叫它鬼参,也有叫尸参的,说是采摘的时候,这植株仿佛有灵性,会释放毒素,制人昏迷。”
“这么厉害!”苏红蓼瞬间就来了精神,可惜她现在手里没有搜索引擎,不然必将把这玩意仔仔细细研究透彻。
风蘅一边回忆一边道:“我们大嬿国境地是没有这些的,是以我也只是听我夫君说过。据说如果人畜闻到了它的毒气,必死无疑。所以如果有人要做毒药,便会故意在这株押不芦附近挖个方形的坑,而后把家中的活犬投入进去,等到押不芦的毒气释放完毕,犬身也暴毙而亡。此时还要把犬尸埋入深坑中,一年后再挖出来暴晒,之后将其骨研磨成粉,只要在酒中加入少许,就能让人浑身麻痹而死……”
(备注:此处的确是找了资料,有这个叫押不芦的植物。具体的操作是古书有类似记载的,笔者不号召虐待小动物)
“啊……”苏红蓼搓了搓手,装做一副被吓怕的模样。实际上她从风蘅的描述中已经立刻能了解到,这株古古怪怪名字的押不芦,应当是类曼陀罗的植株。功效都是麻痹对方的神经,令其立刻丧失行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