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其野低頭往前走,宋蠻想喊一下他,但想起這裡到底是嚴肅公正的地方,她就不跟上去玩心機和湊熱鬧了。
於是老老實實地坐在車裡等。
目光所至,江其野車裡的內飾和住所沒什麼區別,黑白灰的低飽和色調,線條利落,濃濃的性冷淡風。
就連儲物格里放著的一瓶礦泉水也撕了包裝。
他的車裡看不到一點色彩,處處都透著一種詭異的克制。
真是個沒有感情的賺錢機器,宋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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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里,左側的調解室,黎松坐在警察對面。
他手臂上貼著幾塊紗布,看到江其野進來後,停下了正吊兒郎當晃著的二郎腿。
甚至,畏懼地迴避了他看過來的目光。
江其野淡淡掃了他一眼,坐下。
當事人傳喚到位,警察開口問江其野:「江先生,黎松報案說你12號晚上在某酒吧對他進行了毆打,有這件事嗎?」
江其野點頭,「是。」
警察按例走流程,「那二位接不接受調解。」
「不!」黎松幾乎是脫口而出,神情焦躁:「你怎麼回事,我剛剛就說了要告到底,不和解!」
警察皺了皺眉,「嚷嚷什麼?我辦案你辦案?」
黎松閉了嘴,但依然不敢看江其野。
江其野從進來就一直沒什麼表情,到這時才莫名笑了下:
「想好了,確定要告我?」
黎松挺直腰身,底氣卻不那麼足,「……確定!」
江其野撫著袖口,聲音淡淡,「好。」
這話聽得黎松莫名心虛,他臉色一陣赤白,小心翼翼問:「警察,故意傷害可以判幾年?」
警察迷惑地看他:「想多了,你這個輕微傷還構不成傷害罪。」
「什麼?」
黎松即便不懂法,也明白「不構成」這幾個字的意思。
他不死心,「有沒有搞錯?我胳膊上都縫了針!」
警察把驗傷的單子丟在他面前:「我們有嚴格的驗傷標準,你的傷的確只能算輕微,連輕傷都算不上。」
黎松怔了片刻,忽然情緒失控勃然大怒:「你們就是包庇他!狼狽為奸,我要去省公安廳!我要去最高人民法院!」
警察看多了這樣的情況,沒理沒睬,平靜地對江其野說:
「江先生,我們可能會依法對你拘留五天,以及處以一千元的罰款。」
話音剛落,外面進來一個警察,「小周,江先生的律師提供了視頻證據,證明當晚江先生是出於正當防衛的情況下做出的反擊。」
黎松瞪大了眼:「你放屁!我什麼時候打他了!」
「你的確沒打他,但你拿著酒瓶威脅已經是做了可能會傷害對方的行為。」警察看完視頻解釋道。
黎松眼神頓時失了焦般,頓了頓,轉身不知給誰打了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