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不在场证据,得找个不在场证人!找个人跟他一起待一个晚上。
当然了,他可以去那家酒馆。这样行得通吗?等她死后,我驾车前往哈特林。在那儿待上一个小时,然后驱车回家——“发现她当时还没回家!”
继续开车到小海滩去。之后按照原来的计划行事。但是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想到是他干的?——他们会认为,在他来酒馆之前他就已经将她溺死了,然后再回去假装发现她溺水。不行,得有人亲眼看见她健康快活地动身前往小海滩,然后那个人得跟他一起待上一个半小时。他起身去洗干净威士忌酒杯,赶在她回来之前把它收好。可他把杯子摔破了。他俯身拾起玻璃碎片,大拇指不小心被划破。他欣喜若狂地想到:就这么决定了。
他讨厌这样做,但时机成熟时,他还是勉强地把左手的手指伸进割草机的切割器里。因此把原来的伤口弄得更大些,制造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乱子——但那样做符合他的性格。他对他妻子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哪?我受委任的一系列故事还没开始,我手指就被弄成这样,连一个字都敲不出来。”那个系列包含六个短篇故事,讲述战争时期的皇家空军。不用说,自然是由弗莱彻士多先生来担任主角,不可能还有其他人选。
埃尔莎说:“噢,好吧,杰拉尔德,你实在是太粗心了,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
他冲着自己包扎好的手笑笑,说道:“亲爱的,我这也不是故意的,对吧?”
“你就不能像我那样用手写吗?”
“我不能用手写。这你是知道的。”这是真的,每个作者都有他自己的禁忌。她身为作家应该知道这点:除非他看到那些词语在他面前被打出来,否则他一个字都写不出来。
她说:“如果我会打字,我想我可以替你代劳。只是可惜我不会。”其实,她一想到要替他做那些她本来不该做,也不愿意做的事就来气。
他说:“我想我只能停手不干了。”
“停手不干!这可是你头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可以拿你胡说八道的本事,来正经地赚点小钱的机会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