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琼斯太太并不在意,只对此刻正与他坐在车里的那个样貌奇特的男子感到好奇。这辆罗尔斯轿车可是贵宾款——司机与乘客之间是用玻璃隔开的。座舱内有两排前向座的翻椅,像是供年轻的小王子在大型场合用于栖息用的。在其中一个座位上,坐着那个长相难看的男人。他正直直地盯着面前的酋长。那男人不是阿拉伯人,是同她一样的白人。看样子像是个伦敦佬。中等年纪,脸长得棱角分明,一头凌乱的黑发。
她还注意到他穿的是一件廉价的破旧夹克衫。莫非是他的保镖?但这保镖也未免选得太特别了吧!
不管怎样,讨厌鬼霍罗尔酋长可是出了名不屑于雇用随从保镖的。这么个人神共愤的讨厌鬼(他的保镖也许也这么觉得),估计除了只信任他自己外,根本不会相信任何人。
此外,她还知道,他很喜欢独自出游。就算没什么特别的理由,这个人看着就令人憎恶。如果有人生来活该遭人谋杀,此人非讨厌鬼霍罗尔酋长莫属。
果然,不出她所料。当天晚上,报纸头条就刊登了一则消息——轿车司机驱车把酋长送到他位于阿斯科特郊外的公馆,可当欢迎酋长归来的人们匆忙跑上去开门迎接尊贵的酋长大人时,却意外地发现他倒在车里,背上插着把匕首。
这位轿车司机名叫史密斯,是个英国人。第二天一大早,史密斯发现自己成了警察问询的对象。酋长离开餐馆可是神采奕奕,安然无恙。返回官邸途中确有经过寂静的乡村,但史密斯确信当时车里只有他跟酋长两人。凶器为一把阿拉伯匕首。这种样式的匕首很常见,既可当武器也可当小饰物。最让人头疼的是凶器上竟然没有留下任何指纹。
朵蕊妲·琼斯太太慢慢品读着报道上的每个字。但看到“单独跟他待在车里……”这些字眼,朵蕊妲·琼斯太太自言自语道:“这就出奇了!”
朵蕊妲·琼斯太太交友甚广。她致电给苏格兰场一名显赫的友人,问:“怎么没见提到那个样貌丑陋的男人呢?”
轿车司机史密斯听说有个面目可憎的男人坐在车里后,对琼斯太太异常感激。毕竟,他自己的处境很不明朗。他手上和制服上都有血迹。当然,可能是在协助把尸体抬出车子时沾上的。他从没掩饰过,也不打算掩饰,他对雇主的害怕和憎恶。当然了,他坦承没见到任何长相丑陋的人闯进车里。但是当时路上堵车,车子在缓慢爬行,时常停滞不前。而且司机后面的玻璃隔板是隔音和不透明的。因此,完全有可能有人在司机全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出车子。
史密斯认真地对警察解释道:“他当时在车上处理公务,以及——其他一些琐事。”
司机跟了酋长好几年了。他住在公馆外的小屋里。每次酋长大人来英国,他都负责驾驶罗尔斯轿车接送他。除了酋长大人在英国的日子外,这份差事确实很轻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