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莫林和琳迪率先来家里了。她们的妈妈焦急地打来电话后就允许她们来探望戴菲了。妈妈告诉戴菲:“亲爱的,你没必要——对她们说出全部过程,懂吗?她们不会明白的,虽然她们比你大点,但还是……”
所以,一切都要简单扼要。有关蓝调酒吧的部分,最好避而不谈,只有她知道就好——只是扣在西蒙头上的罪名就够引入八卦的了。(可怜的西蒙大概做梦都想不到他那貌似小家碧玉、规规矩矩的小堂妹竟会有这些离经叛道的想法吧?)但是,当戴菲说到马东酒店前的长椅时,莫林立刻提出质疑:“你不可能去了长椅那里啊,因为我们去了啊。几乎整个晚上,我们都和弗雷泽家的儿子待在那里。”
戴菲一时间无辞以对,只好转移话题:“我怎么不知道你们还认识弗雷泽家的儿子?”
琳迪说:“戴菲,莫林和洛迪·弗雷泽都约会好几周了,是吧,莫林?”
莫林应道:“他逊得很呢。”
琳迪接话:“埃迪还不错,但是太幼稚了。”本来,琳迪不想跟他相处的,但他们好像想跟她们两个一起配成两对。琳迪越说越起劲了。
“我以前和他出去玩过一次,但我觉得他这人超没劲。”
琳迪全无心机,笑嘻嘻道:“戴菲,我们很了解你的品味,所以没跟你说。”
“不过,你干吗不和西蒙试试?干吗不从了他呢?”琳迪说着又笑,还很离谱地问戴菲,没跟西蒙好上,到底有没有觉得是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