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是吧,法庭外面还有摄影师来拍!还真有点像是电影明星出场的派头。戴菲今天当然去佛瑞沙做过头发了,佛瑞沙的人看到了她,很是激动,给她做了一次特别造型,看来非常漂亮。戴菲脸上的淤青都消退了,只恨没空化个漂亮的妆,但现在这模样也蛮好,至少别人会说她看起来是如何年幼单纯、天真无邪,而不会说她呆头呆脑。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对爸爸的行径多加指责了。进了法庭,坐在证人席上的戴菲像是一朵含苞欲绽的花朵,金发头顶仿佛笼罩着一层美丽的光环,自上面倾泻直下,楚楚动人。果然是如同金色的水仙花一般呢。
律师开始发问:“你的名字是戴菲·琼斯?你住在这个地址?你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
只有十六岁,就跟校内几乎所有拉风的男孩子有过这样那样不同程度的寻欢作乐和暖昧不清了。
“是的,过了十六岁生日了。”
“好的,先别难过,琼斯小姐——戴菲,我可以这么叫你吗?我只需要你简单地跟我们说说当晚的经过,就是你堂哥被杀的那晚。”
(不是我的错,约翰叔叔,是戴菲让我带她去的。)
我必须谨慎一些,不要露出破绽。戴菲心下暗忖。现在,她很清楚,法庭是不会考虑西蒙死前说过的话的。她只要掩饰掉所有线索。谁知道这个男人会不会把我说的透露给媒体呢!
“他想带我去一个地方跳舞,他以前曾带别的女孩去过。可那里听来就不像是正经地方,所以我不愿意去。”
“所以你们去的是——”
“我们去的是民歌咖啡厅,然后,我们走河边那条路回家——”
“那条路是你平常直接回家的路?”
“不是,是他想走另一条路的。是他非让我跟着他走的。”
话音刚落,她就用余光看到被告席上的爸爸忽然双手抓紧桌沿,她一下子就意识到她说错话了。爸爸再清楚不过了,西蒙长那么大,从未忤逆过她的意思,只要她想做,他没有不答应的——所以,实际情况是反过来的,通常都是她逼他去做一些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