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卻輕皺眉頭,每一次見這個人,她就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怪異感,好像哪個地方不太對勁一樣。
她覺得他跟裴穗不像是男女朋友。嗯,不太像。
5
從Elements Club出來,於盡上車之後,想了一會兒,深深地感慨:「是否我最近魅力值下降了?今晚格外不順。」
「我不認為你有『魅力值』這東西。」
「………」於盡想在車內後視鏡瞪他一眼,但是車裡沒開燈,他只看見后座的一個輪廓剪影,背景是車後窗外的繁華街景。
坐在后座的人似乎靠著座位,他看不清他的眉目神情。跟這人同乘一輛車時,車裡總是習慣性不開燈。
「哎,張,」副駕上的於盡扭頭問後面的人,「你知道『撿·屍』嗎?」
「我希望你說的不是我想的那樣,」他笑了一下,「未免太飢不擇食。」
他的笑聲充滿嘲諷,於盡翻了個白眼,「我知道你想的是『奸·屍』,但是兩者讀音不同好嗎?」
「你怎麼不反省一下自己普通話的標準程度?」
「得得得,反正我發的音是第三聲,」於盡乾脆側轉身,整個人面向他,「『撿·屍』就是把喝醉了的美女順手帶走,從不確定性中尋求刺激感。我以前覺得這遊戲特低劣,但今晚突然想玩玩。」
「意思就是,你覺得自己今晚特低劣?」
「………」他被堵得沒話說,可心裡還是躍躍欲試的,「我們沿途回去的時候看能不能碰見那麼一兩個。」
「不用跟我說,我不參與。」張抬起手,長指搭在眉骨上,靠著車后座,閉目養神。
於盡轉過身去,不強求,這人就是走冷淡風,強求不得。
想到什麼,他又問後面的人:「那你不會嫌棄酒氣吧?不然先送你回酒店?」
「不用。」
「行,這麼好說話,看來我今晚流失的魅力值都回報在你身上了。」
張不搭理他,稍微搖下車窗,任初秋的晚風吹進來。
拂過面頰,風也食髓知味,吹亂他額前的碎發。
6
銀色賓利漸漸駛離三里屯酒吧街,但還是喧鬧,燈光四溢。
司機沉默地開著車,於盡撐著下巴玩手機,時不時留意車窗外的街道。
后座左邊的人半抬著眼帘想事情,細長的睫毛遮擋住微風。
腳上穿著最簡單的平底小白鞋,甘卻雙手插在秋衣外套的口袋裡,邊往前走邊留神著打車。
這一帶似乎沒有計程車,公交車站在另一條街。
「這位看著挺特別。」於盡瞅見前面街邊的一個背影,長發自然垂下,小骨架身型,穿著隨意得像是從家裡溜出來的高中生,透著清恬和乖巧,莫名勾起他的興趣。
小貼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