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這時候才開口:「是你要吃它,我對吃髒兮兮的兔子沒興趣。」
阮可可:你全家都髒![兔兔憤怒小眼神]秦朗冷不丁被兔子瞪了一眼,他蹲下來,盯著兔子,一隻手拎起兔子身上看起來乾淨 一點的耳朵,故意說:「髒——兔——子——」
阮可可蹦過去就要咬他,秦朗差點被咬著,他連忙站起來後退了兩米。
「朗哥,這兔子別是有瘋兔病吧?我去問問燒烤攤幾點營業,看看他們收不收兔子,哥你挺住啊。」周照然不夠義氣,拔腿就溜。
秦朗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兔子抓住,但他身上也基本上都髒了。
他晚上在這家泓利酒吧有一場表演,於是只好帶著兔子回家裡。
他先換身衣服,再想辦法處理了兔子。
他洗澡的時候順便給兔子洗了個澡,剛洗完才想起來,好像兔子不能洗澡。算了,反正這兔子不是被他和周照然吃了,就是拿去賣了給別人吃了,早死晚死都得死。
洗個澡再死,也乾淨些。
他洗完了將兔子的後腿用繩子綁了丟到陽台,自己去換了身乾淨衣服。
穿T恤時,他接到苗苗姐打來的電話,要他快點去酒吧排練,樂隊成員都到齊了,就差他一個。
「行,好嘞姐。」秦朗右肩膀夾住手機,一邊給自己穿褲子。
他感覺有一種被打量的錯覺,扭頭看見兔子正目不轉睛地盯著他換褲子。
有一種古怪的感覺浮上秦朗心頭,這兔子難不成是只流氓兔?
他打算今晚表演完後,趕明兒有空就把這隻垂耳兔賣給隔壁的兔頭店。
秦朗出門後,阮可可一直在嘗試弄掉自己腿上的繩子。
這繩子太結實,他腿上的毛都被他啃掉一圈了,繩子也沒斷。好痛。
阮可可耷拉著耳朵,圓乎乎的臉塞在兩隻兔爪間,他肚子也開始餓了。
他還在想他的小包袱皮。
他來到人類世界後,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走到了哪裡,包袱皮里的食物才吃了一半,半路就暈了過去。
醒來後小包袱皮不見了,渾身還變得髒兮兮的。
酒吧里,一片人聲鼎沸。
紅男綠女扭動著腰肢,隨著台上樂隊的表演而沉浸在熱鬧之中。
秦朗唱完歌到後台,王苗苗給他們結算演出經費,秦朗數了數,他們的費用足足少了八百塊錢。
「這費用不對吧,苗苗姐。」秦朗說。
王苗苗手裡夾著根香菸:「沒辦法,最近生意不好,你們先拿著,之後等生意好了,我再給你們補上。」
「朗哥,走不走?周照然說他偷了他爸的比亞迪過來,送我們回去。」鼓手賀新小步跑到後台,問秦朗。
「走,等我一下,我拿下吉他。」秦朗眼神冷淡地從王苗苗身上掠過。
到車上,三個樂隊成員都擠在一輛車上,這車還特小。
他們把副駕駛的座位留給秦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