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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歲歲不用堅強,我會繼續陪著你。」

我呆了一會兒,抓著杜秋山的手。他的手是暖和的,很溫暖,我感覺到心裡很踏實。

「要的。」我小聲地說。

「什麼?」

「要堅強的,沒有人會永遠陪著誰,終究有一天我們會分開,我沒有你也能過得很好,只是你上回離開得太突然,沒有給我時間演戲和做準備,所以我才會因此生病。我太在乎你,在乎到我失去了自我,下一回,我不會這樣了。」我說。

我的話音剛落,就感覺到左手無名指上被套了一個涼涼的東西,是戒指。

「如果是這樣呢?我可不可以永遠地陪著你?我希望你永遠都不要做好離開我的準備,我會用我的一輩子來證明,我愛你,我會永遠地陪著你。」——我有一個專屬的心跳檢測器,他叫杜秋山,我喜歡他對別人的紳士,喜歡他對我的浪漫,喜歡他總是喊我歲歲,喜歡他總是板著臉教訓我,然後又特別無奈地向我妥協。

我時常分不清楚我的心跳過速究竟來自於對杜秋山的心動,還是抑鬱症發作。後來,我就讓自己的情緒來主導自己對於心跳過速的判斷,如果我感到開心,那就是因為心動,如果我感覺到難過,那就是因為抑鬱症發作。

我的食指不再開花,左手的無名指卻長出了戒指。

我想要陪著杜秋山,直到永遠的永遠。

-《心跳監測》完-

【作者有話說】

好睏,但完全睡不著,覺得頭好疼

《他不愛我》

◇ 第139章 《他不愛我》1

實驗室菌屬性的金色葡萄球菌攻X活得像野生菌的人類受1.我和我男朋友是相親認識的,我和他相親時只有二十歲。因為我讀高中的時候成績不好,我高三畢業就出去打工了,我做過許多工作,比如咖啡店的店員、賣花賣保健品之類的。

在我二十歲那年,身邊發生了幾件重塑我三觀的事情,我一直認為做人要勤勤懇懇,一步一個腳印,才能夠走上人生巔峰。

但我二十歲那年,我身邊有三個朋友因為脫單結婚而暴富。

朋友1原本比我還混得不咋地,初中畢業的文憑,做過一段時間的野模,後來跟一個男人相親,結婚了,過上了富家公子的生活,每天都在幾百平的大平層醒過來,過著買買買的生活,老攻還特別溫柔體貼。

朋友2比我大了十歲,今年三十多了,跟我是打工認識的,他之前還跟我借了三千二百多塊錢,一直拖著不還,最近也還我錢了。

他是三十多歲後,決定不找老婆了,因為他這經濟能力,他覺得自己找不到老婆,加上他自己也挺頹喪的,就乾脆去和男人相親,結果恰好遇到一個年輕的富家公子哥就喜歡大叔型的,跟他看對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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