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這才想起那婦人原本是來問路的,他見那男子穿戴尚可,背上還有兩個大大的包裹,頓時又起了貪財之心。將男子誆騙進屋後,仗著身高體壯把人打暈。趕緊一翻包裹,裡面果然有幾件值錢的東西。
他為人貪鄙,坐在地上正在想怎麼善後時,同住破廟的乞丐賈七回來,一見這陣勢嚇傻了。然而在李新的威逼利誘及種種許諾之後,賈七終於鬆口答應幫著隱瞞此事,條件就是所有的財物要平分一半。
也是這兩個人今晚的運道太奇,他們正在這邊推諉扯皮,忽然聽到屋子外又有響動。打開門一看,見正是平日裡最喜歡到此處給野貓野狗餵食的小夥計蔣三,面上似乎還有些驚駭之色。
李新的疑心病甚重,就立刻懷疑蔣三兒聽到了兩個人的對話。
他殺人已經殺成了性,上去二話不說兩拳就把小夥計打倒在地。可憐那不過是個半大孩子,根本還沒有反應過來後腦勺就開了花。
李新看外面月黑風高正適合拋屍,凶性上來就拿了小夥計蔣三兒隨身攜帶的剔骨尖刀亂剁一氣。
賈七暗暗叫苦,卻知道自己無論如何也走脫不了,加上心中畏懼只得老老實實地站在一邊幫忙。
那個當丈夫的還有一點活氣,原本嘴裡被塞好破布,腰後捆了石塊兒,準備丟到河裡去的。
李新最後也改了主意,通通拿刀剁得亂七八糟,趁人少的時候用竹籮裝著,連夜奔波數十里胡亂丟棄。
他也算又幾分見識,心想這三個人即便被人發現也不能拼湊齊全屍身,再等幾個月屍體腐爛更加不好辨認。大正律法有規定,找不到苦主就無法給兇手定罪,自己就可以依舊逍遙快活!
賈七憑空得了一注財後自然不敢聲張,就把分得的東西悄悄給了自己的相好。那件女式的衣裳因為沾染了幾塊洗不掉的血漬,那個相好覺得不吉利就退了回來。
賈七見上頭的做工還算精緻,一時捨不得燒毀,就悄悄藏在了破廟的角落裡。沒想到就是這一點疏忽,被人看在眼裡順藤摸瓜尋出元兇。
因為人證物證俱在,這件案子很快就可以擬判。按照《大正律》規定:凡謀殺人造意者,斬。從而加功者,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殺訖乃坐。
動手連殺三人的李新被判斬刑,賈七雖然沒有直接參與行兇,但後來的分屍棄屍都少不了他的幫忙,所以被杖一百,流三千里。
李新便也罷了,賈七卻連連喊冤枉。
涕淚橫流地說自己怕被連累,若是事情捅出去被裡長稟告官府,下令驅逐乞丐出境,到時候只怕他連要飯的生路都沒有。再則那位與他相好的寡婦又何罪之有,為何也要被判流放三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