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什麼都不懂,那她就不瞎湊熱鬧了,聽莫律師的准沒錯。
最後,莫律師給他們科普了一遍宅基地為什麼不能隨意買賣,如果沒有簽合同,以後遇到糾紛會如何。他這一科普,好幾個村幹部和趴在門外看熱鬧的村民都懵了:那豈不是有好些人買的宅基地不算是自己家的?
想得長遠一點,萬一人家回頭來打官司,那自家不是倒霉了?
這下,莫律師就被人圍住了,七嘴八舌地問「該怎麼辦」、「我打官司是不是能把宅基地要回去」......
「什麼要回去?那塊宅基地你都賣了十幾年了,你現在什麼意思?」
「當初你就給了一百塊錢,大不了我吃點虧賠你一千塊,我把我家的宅基地要回來有什麼錯?」
「哎呀!不行,劉二牛,你現在就和我去簽那什麼轉讓東西,這個宅基地已經轉給我們了!」
眼看著小小的辦公室吵了起來,還有人推搡,陳今、莫律師和陳文強紛紛挪到牆邊,要不是門口被堵著,他們絕對要跑出去。
陳今:「大舅,我們村怎麼沒這些事啊?」
陳文強:「以前也不懂,後來你文豪叔不是當警察了嘛,懂法了,村裡的宅基地轉讓就規範了。」
看看,不懂法多可怕!
最後劉滿堂摔了一隻玻璃杯才把場面給鎮住,把人趕了出去,說宅基地轉讓的事情,村委會再核對一遍,沒有簽協議的會讓他們儘快把協議給補上。
鬧了一場,陳今更安靜了,她在橋西村「惹事今」的花名肯定是消不掉了。
「那就按你們說的,等陳今把戶口遷過來了,再簽宅基地轉讓協議。」劉滿堂胸口堵了一腔悶氣,深深地看了陳文強一眼,「陳老闆的眼光長遠,要是有什麼好事情,麻煩您多提點兩句。有我在村里,陳今落戶下來,絕對沒人惹麻煩。按理說,村里分宅基地,每戶最多也就分120平,陳今分到的那塊宅基地嘛,也有其他人的地,想著轉讓過去,到時候......都好說。」
陳文強摩挲著下巴,想了許久,「你的意思是村里給陳今分120平,另外的找村民轉讓是吧?確定給轉讓了?」
又抬頭看向莫律師,「這合法的吧?我外甥女手裡的錢也不多了,可不能被坑嘍。」
劉滿堂又被他氣到,都說了最多是120平,誰跟你說就是120平了?
莫律師點了點頭。
「那行,那就,莫律師,麻煩你了啊。」涉及到合法流程問題,陳文強自己不懂,自然是聽莫律師的。
九十年代初考上大學的學生很多都會把戶口遷移到學校去,就是為了以後能分配城市裡的工作,但要是想不遷,學校也不強制。說起來,陳今當時沒遷戶口還和橋西村有點淵源。
90年年初,突然傳出來消息說南城區郊區包括郊區底下的幾個村子要拆遷,那會兒大家興奮極了。畢竟他們也有城裡的親戚,八十年代那會兒一些老城區的街道、小區拆遷後出現了不少百萬富翁,想想這潑天富貴要輪到他們了,外嫁的姑娘都想著把戶口遷回來,原來就在戶口本上的更不可能遷出去了。
到陳今要去學校報導了,家裡想著不如留著戶口,萬一真的拆遷呢?所以陳今就沒把戶口遷到學校。結果後來消息傳著傳著,變成只拆郊區和橋西村,當時陳芳天天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