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燕最終還是把要辭職的事先告訴給二哥。
胡明混社會久,對胡燕說的辭職還算能接受。
但他不能接受妹子去市里。
「你真是不曉得天高地厚了,白縣盛不下你了?往市里跑,你知道市里沒根基多難發展嗎?你在縣城,我還能找人給你看個場子,你去市里,萬一叫人掀你攤子問你要保護費你怎麼辦?」
胡燕脾氣也上來,她本來心頭就壓著一大堆事,二哥又這樣說,她高著嗓門就跟哥哥吵。
「我去看了!人家擺攤的那麼多,個個都得有關系是吧?我擺我的攤子,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誰還能怎麼著?」
關於治安這個問題她跟元棠聊過,元棠的意思是,租住的地方要選好,其次是見機行事。什麼見義勇為,別人都掏錢就你叉著腰吵,根本不至於。能用錢解決的事都不叫事,萬事中心就一個,以保護自身人身安全為準,剩下的都可以商量。
再有就是,她提醒胡燕不能夠擺太久,擺攤畢竟流動,沒人管也就是沒人負責。還不如趁著掙錢了就去找正經的門店。
胡燕心裡早有了打算,她決定暑假過後就擺兩個月攤,天氣一冷,擺攤根本不行。
到時候她就去找個市場或者門店,手裡的存款加上元棠給她開的工資,她現在手裡兩千多,元棠還說暑假給她算五百勞務費,到時候她兩個月只要掙個一兩千塊。四五千怎麼也夠她開個門店了。
有了店面,她就把租的房退掉,住在店裡又能省下開銷。
她就不信了,開個店能開賠她?
就算是賠了又有什麼,大不了她等天氣暖和接著擺地攤。
總之她就不要在白縣待了!
胡明又氣又煩躁,他心裡有些話沒辦法說。
前幾天大哥來找他,他最終還是沒忍心,拿了五百出來,大嫂馬上要生產,家裡一點存款沒有不現實。
胡明問之前的利錢呢,總也有個六七百吧,家裡也不可能一點錢不留,加起來也有一千。
胡青沉默不語,後來胡明才知道大嫂把利錢全賠了娘家。
大哥這位丈母娘,果真不是個好惹的。只是拉著大嫂沒說幾句,大嫂就痛哭流涕把胡青整理起來留給她備產的錢拿出來全給了娘家媽。
等家裡知道錢沒了,再去問,丈母娘已經不承認了。
當初丈母娘拿出來的五百,還是范娟這些年在麵粉廠當臨時工掙的錢。
那時候說的多好聽啊,反正是娟兒的錢,給她投資是應該的。
結果呢?
五百不夠,一千全拿走。
絲毫沒想過范娟生產時候沒錢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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