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宋蘭和周喜梅來說,能把房子賣出去都是天大的好事了,再一聽律師說的話,什麼放棄房子所有附帶權益。
這有什麼好說的?
他們就是要賣房的呀,沒怎麼猶豫就全部簽下。
宋律師帶著三方去跑手續,宋蘭和周喜梅只覺得元棠多事,過戶房子不就是簡單的簽個合同,然後去公家過個明路嗎?
為什麼還要去另外幾個八竿子打不著的部門呢?
偏偏錢還沒拿到,兩人就是有怨氣也不敢說,只能老老實實跟著跑。
這點程序完全走完,花了三天時間。
宋律師果真靠譜,他本來下海之後就沒跟原來單位的人斷聯繫,這次更是花了面子請人不要卡手續,很快就把所有流程走完。更讓人驚喜的是,他發現後面那個垃圾坑之後,順手就把事情給解決了。
城管部門很快過來清走了垃圾堆,倒是歪打正著,讓原本盯著這兩家人的村里人不敢造次了,畢竟對著自己村子的人怎麼整都是小事,外來的人他們就是想欺負,也得掂量掂量人家是什麼來路。
元棠這樣隨手一揮就請走垃圾堆的,他們只能暗地裡罵宋蘭兩家走了狗屎運,居然能遇上個能量這麼大的主。
手續走完,宋蘭和周喜梅拿到錢,美的直冒泡。
元棠也很滿意,在一千塊之外又給宋律師包了個紅包。
宋律師推辭:「本來就是應分的,元小姐以後要是有需要,記得我們律所就行了。」
元棠不由分說把紅包塞給他:「我肯定記得,但一碼歸一碼。」
人情債最不好還,宋律師花了人情,以後少不得在別的地方還給別人。元棠知道對方的好意很大程度上是基於猜測自己的身份而來,但活到這把歲數,她早就不是論跡又論心的人了。不管對方出於什麼考慮,最終是自己得益,那就要有所表示。
宋律師接了紅包,客氣的留下名片。
元棠拿著產權證,心裡還有點恍惚。
她就這樣買了房了?
還一下子就買了兩套!
買了房子加上最近的花銷,還有請律師的費用,辦手續的費用,元棠身上只有一千五百二十塊八毛。
存款見底沒有讓元棠焦慮,她當晚就去大名鼎鼎的和平飯店吃了一頓。
貴的東西沒敢點,一個人只點了兩三樣菜,花了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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