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手裡的地皮足足占了鎮上的四成面積!
這也是他為什麼這樣著急,想讓元棠趕快把轉讓合同給簽了的原因。
元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也不想跟對方多說話。
鎮長還以為元棠今天走這一遭的目的是要工人,看元棠得到保證之後就不再追究,誤以為還能再談談。
「元廠長,那個合同……」
元棠似笑非笑:「過兩天再說。」
合同肯定還是要談的,只是不一定是跟這個人談了。
鎮長趕緊迎合:「好好,過兩天再說。」
他滿心以為元棠會鬆口,心裡有驚無險的鬆了一口氣。
誰知道還不到一周時間,噩耗就一個一個傳來。
先是在縣裡為他保駕護航的那一位被調查了,接著就是鎮上不少人聯合起來把他給舉報了。
舉報內容寫的觸目驚心,說是他們這些鎮上的領導,為了一己之私,誘騙大家把房子以極低的價格轉讓。中間還有幾家控訴他們暴力脅迫。
在一連串的舉報中,夾雜著元棠以廠子實際控制人身份的舉報,說廠子因為這樣的脅迫造成了經濟損失。
鎮長萬萬沒想到這件事最後會鬧的這樣大。
港島的投資商很快找到了縣裡,說是打算重新評估清水鎮是否具有開發價值。跟他沾親帶故的那幾家也都沒落到好處,鎮上的居民扯了橫幅,鬧著要讓他們把房子還回來。
這件事上了本地的新聞,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很快,鎮長就接受了處罰,離開了清水鎮。
縣裡為了表示自己招商引資的決心,重新派了一個領導班子過來。原來簽過合同的人家,如果還是決定要房,那就把之前簽的合同作廢掉。如果確實考慮不要房子,只要錢的。那就由開放商來補足剩下的三百,產權轉讓給景區。
很快,張顯明就拿出了新的方案,這個方案獲得了縣裡的批准,很快就由三方成立了一個公司。在這個公司中,元棠以自己的四千多平地皮,占據了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本地政府占股百分之三十四,張顯明作為投資方,後續的主要改建維護,以及全部投資全部由他們承擔,占股百分之三十六。
股份之外,因為要對三廠進行拆除,所以要給元棠一筆一百二十萬的房屋出讓費用。元棠考慮了一下,提出用二十萬換兩套沿河的門面房。
「我打算到時候在景區這邊開兩家店。」
位於景區內的房子啊,這不比什麼鋪子都強?
張顯明非常好說話:「這不著急,咱們這個景區的建設還沒有落實,等到蓋好了,我給你留出兩間位置最好的鋪面。」
三廠的搬遷迫在眉睫,元棠想來想去,決定將三廠和一廠進行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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