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差事我應下了,父親母親那裡我去說,即便他們不肯也絕不讓你為難。只是我手頭還有幾個老病號,一直都是找我看病。我這一走得都安排好才行,可能需要點時間。」
「不著急,我娘的事都還沒辦完。等事辦完了也不能說走就走。反正咱倆就說定了,別轉頭嫂子舅媽耳根子軟勸幾聲又不去了,那我可翻臉。」
「放心吧,不會的。」
熱鬧過後總要回歸平靜,跟王蒼說定了離家去京城的事,留在王家吃過中午飯,孟半煙又陪母親睡了個午覺才從外祖父家裡出來。
「孟二,先不回家了,去鋪子上看看。」
商賈人家沒那麼多規矩,不管是提親還是納采,熱熱鬧鬧到最後還得是把人請到酒席上來。
這些年孟家孟半煙主事,孟半煙也早習慣了和男人們一起同桌吃飯談生意。
今天與往常不一樣,不光是張楊覺得她是王春華的女兒,以後算是半個一家人,又是晚輩,不好真把她當個生意夥伴對待。
還因為滿座的人都知道孟半煙已經在處理手頭的產業和買賣,既是這樣,生意場上的事就沒必要再跟她多說。人家是要跟親爹去京城的,聊那麼多生意經還不是一場空。
這樣的區別對待,讓孟半煙很無力也越發堅定了她心裡的打算。去了京城一定要靠自己立下足來,越不折騰人家越不把你往眼裡看,時間一長就真沒人搭理了。
第26章
張家下了聘禮遞了聘書,再往後的流程就很快了。兩人都不是頭婚,成親當日聘禮嫁妝擺在院中滿滿登登便是最大的誠意,比什麼都強。
來吃酒的也多是有生意往來的夥伴和兩家好友,張楊和王春華在前頭拜過堂,便去後面換了衣裳出來招待賓客,並沒有那麼多講究。
內院這邊獨開了幾席給眾家女眷,王春華穿著鳳冠霞帔又挨桌敬過酒,乾脆也哄她們讓個凳子給她,好安心坐下來多吃幾口飯菜。
「你這人,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我們還沒說去鬧你的洞房,你倒自己先出來了,這算是個什麼道理。」
「我不出來,你們幾個悶性子干坐在這裡吃飯有什麼意思。我都什麼歲數了還鬧我的洞房?」
回家兩個月,王春華像是回了海河的魚,說她如魚得水都算客氣的。用王茂林的話說,她生來就是只猴兒,什麼年紀也改不了性子。
說那話的時候王家一家子人正圍坐一張大桌吃飯,一句話逗得一桌子人都笑得不行,王春喜最小的兒子更是爬到王春華身上,勾著她的脖子,非要猴兒姑姑帶他出去玩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