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事件审讯的过程,包括原告与被告还有官员对的话,都被录事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而至萧承恩手中时,因为脸上的颜面挂不住,又因本是武将出身,于是怒气冲冲的看着李良远,“中书令,令郎如此待妻,李家不给出一个交代吗?”
李良远于是将其接过,看到仵作的验伤报告,以及整个案件中李启晟的言语,脸色顿时变得苍白。
“将妇聘入家中,是请来操持中馈,打理内宅的,而身为丈夫,怎可对妻子拳脚相加。”率先对李良远发起攻击的,便是御史台的言官。
“嫡女嫁庶子,本就是下嫁,夫家不但不善待,还差点将人逼死。”
但李良远也看到了,三法司中的大理寺评用了义绝制度强行判处离异,并对自己的儿子动用了杖刑,“法司已经给出了公正的审判,也判处了二人离异,此事是我儿之过,但他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本是夫妻的口角之争,却闹到了朝堂之上,如今俨然上升到萧李之争,原本的姻亲关系,也就此破裂。
虽共同辅佐太子,但实际上两家本就不太和睦,于是便想靠联姻拉近一些。
“中书令难道要还袒护自己的儿子吗?”萧承恩质问道。
面对萧承恩的相逼,李良远于是向皇帝请罪,“陛下,犬子身为朝廷官员,不以身作则,醉酒殴妻,肆意伤人,罪不容恕,请陛下降罪严惩。”
“然,萧氏嫁入李家为妇,夫妻之事本为家事,萧氏将此事告入官府,乃是妻告夫,虽罪属实,但按照律例,妻仍须徒刑二年。”李良远又道。
李良远虽然嘴上说得是严惩自己的儿子,但他将萧娴告夫一事刻意提出,实则是在为自己的儿子求得宽宥。
萧承恩虽然生气李启晟对自己的女儿所为,但是对于李良远所奏的妻告夫之事,却也没有提出异议。
看起来极重族中子嗣的萧家,在利益面前实则凉薄,而以为不受宠的庶子李启晟,到最后关头却仍能博得父亲的一丝怜爱。
“萧氏女乃是功勋之后,李启晟伤人,不可轻恕,万年县署已对其执行了杖责,便免去他的官职。”皇帝道。
“至于萧氏,妻告夫,既是罪,便也按律例处置。”皇帝道,“以儆效尤。”
“陛下圣明。”群臣跪拜道。
----------------------------
贞佑十七年,盛夏,李启晟殴妻一案,以判决离异,杖责,免官李启晟,与萧氏因告夫之罪入狱,而告终。
最后又因萧娴功勋之后的身份,在八议之法下进行了减罪,加上赎金,所以并没有受牢狱之苦。
——善和坊·驸马都尉宅——
是夜
昭阳公主点灯来到张景初的书房,看着还在整理案件与翻阅《唐律疏议》的人,“还在为前几天的案子而苦恼吗?”
“在律法本就不够公正与失衡下,如果执法人不够公正,那么就会偏向有权势的一方,这桩案子,如果审案的不是我,那他们绝对无法和离。”张景初抬头看着妻子道。
“和离与休妻不同。”昭阳公主说道,“律法本就是偏向权势。”
“妻子遭受丈夫的打骂,甚至是残害,告上官府后,虽然能判和离,但却是要以入狱两年为代价。”最后的结果下来后,张景初并不意外,却无法忍住不生气,“丈夫伤妻,只要未致死,就可以减罪,而妻伤丈夫,则加罪。”
“然这些律法的详情,也是我近几年帮使君整理案子才知道的。”张景初又道,“熟悉了律法,都不能拿来为自己公正,那那些不懂法的妇人…”
“尊卑有序,这已根深人心。”昭阳公主伸手搭在张景初的肩上,“世俗纲常,早已蒂固。”
————————
昭阳选择张景初也不全是爱(她是想要自由的)
第68章 如梦令(六)
如梦令(六):李绾:我内心的跳动,与身体的反应,不会骗人。
“我不认这样的尊卑!”张景初道,“凭什么从来如此,就一定要遵守。”
“七娘,”昭阳公主俯下身,紧紧搂住张景初,试图抚平她心中的怒火,“我知道你心中积攒了太多怒火。”
张景初闭上双眼,倚靠在妻子的怀中,妻子身上的味道,短暂的抚平了她的愤怒,我握住妻子的手,“如果你二姐姐不是出身国公府,此刻她便要陷入牢狱之灾,而我无力施救,因为这是律法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