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赫尔曼·戴维,我想你以前认识他的。”总统又重复了一遍,听那口气,看那神情,仿佛得重病的不是自己而是那个古怪孩子。
沃恩转过身来时,眼睛仍看着别的地方,只是总统话音落后,才正眼看了戴维一下,然后,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连头都没微微点一下,就又转过身去背他而立了。就是在刚才,戴维第一次看到了切斯特·沃恩的眼睛。那双眼睛有很深的眼窝,也有很重的眉毛,这使眼睛完全隐没于黑暗之中,就像深山中两个阴冷的水潭,谁也不知里面藏着什么可怕的活物。即使是这样,戴维仍能感到沃恩的目光,那目光就像那两个深水潭中伸出的一双湿乎乎凉冰冰的怪手,一下卡住他的脖子,令他喘不过气来。当沃恩转过身去后,他那双深藏的眼睛反射了一下日光灯的光芒,那一瞬间戴维看到了两团冷光的爆炸……
戴维有一种对于权力的第六感。作为国务卿的沃恩比作为总统的他先到了椭圆办公室,以及办公室中所发生的虽然细微但仍没有逃过戴维眼睛的一切,使他有些不安。最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沃恩拥有组织内阁的绝对权力。尽管宪法中规定了国务卿的这种权力,但过去的国务卿却是由现任总统而不是前总统指定的。另外,前总统反复强调国务卿的这项权力,戴维总觉得有些不正常。
在进入白宫后,戴维尽可能避免同沃恩直接接触,好在后者大部分时间呆在詹金斯山上的国会大厦中,他们的联系大部分通过电话进行。亚伯拉罕·林肯在不肯任命一个人时曾这样说明他的理由:“我不喜欢他的样子。”当别人反驳说一个人是不能为自己的样子负责时,林肯说:“不,一个人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应该为他的样子负责。”虽然沃恩年仅十三岁,但戴维仍觉得他应该为自己的样子负责。对沃恩的经历他知道得不多,其实谁都知道得不多,这在美国是不正常的:大人们在的时候,每一个高层领导者的经历都被选民背得滚瓜烂熟。白宫和国会中以前认识沃恩的孩子很少,戴维只是听联邦储蓄委员会主席谈起过他,那个女孩儿告诉戴维,她父亲曾带那个怪孩子去过她家。她父亲是哈佛大学的教授,父亲告诉她沃恩是一个在社会学和史学方面智力超常的孩子。这很使戴维费解,神童他见过不少,听说过的更多,他有好几个获得威斯汀豪斯奖学金的朋友,但那全部是在自然科学和艺术领域,他从未听说过社会学和史学方面的神童。社会学同自然科学不一样,仅凭智力在这个领域中并不能有所建树,社会学需要研究它的人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对现实社会全角度的深刻观察;史学也一样,没有现实社会生活经验的孩子,很难对历史有一个立体感,而这种立体感正是一个史学研究者所不可少的。而这些需要时间和经历才能得到的东西,沃恩怎么会有呢?
但戴维毕竟是一个务实的孩子,他知道,同国务卿的关系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他决定克制住自己的厌恶和恐惧(后一种感觉是他不愿承认的),到沃恩的住处去看他一次。他知道沃恩全天都把自己埋在文件和书籍中,除了万不得已很少开口说话,也没有任何朋友。他在夜里也在自己的办公室中看书,回去很晚,所以戴维十点以后才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