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弄通快點頭,坐下來,光也從她眼角掉落,「來一支。」
然後看滔滔臉上的傷痕,猙獰裂痕似蜿蜒蚯蚓,傷口不建議飲酒,弄弄卻開口,「我建議你也來一支,不是因為不關心你傷口,而是覺得現在很合適喝酒。」
傭人倒酒,醒酒器很長,倒一支出來,弄弄再問,「有冰葡萄嘛,我覺得加進去口感要好很多。」
喝酒愛加冰,愛加果味道。
喝茶也愛冷萃,愛加香片。
傭人笑了笑,去拿,有時候感覺弄弄小姐比男人更像是男人,她懂一點酒,但不精通不專業,卻自己喝的很好,比一般的女孩子更愛喝酒一些。
姜美玲舉杯,細支高腳杯,甜酒杯總是很修長,「我跟oira認識幾十年了,我跟jones喜歡喝酒,抽雪茄,她跟我們玩不到一起去,她愛煲湯,我們每天晚上小甜酒,她每天晚上要喝甜湯。」
「這個事情無非就是兩個人在做,jones或者oira,但是你看現在的稿子。」她指了指桌子上的新聞稿子,她是紙媒大亨,在報業新聞媒體自然有自己的渠道跟人脈。
滔滔掃一眼,「是馮太做的。」
非常清晰地目的,「為了中傷馮先生。」
patton讚賞地看他一眼,他早就說過,這個孩子很像他的,打個響指快速地指著滔滔對話,「她後面肯定會有接連動作,之前的不過是前菜而已。」
「她想收購馮氏!」滔滔脫口而出。
patton跟他碰杯,兩個人相視一笑,都是機會。
有變故就會有機會,信息永遠最賺錢,腦子永遠要賺的快。
弄弄喝酒,下肚冰涼又冷暢,仰頭而盡,喝的也很好,她喝甜酒不要佐菜,看滔滔跟patton就好了,兩個人都是腦子非常靈活的人。
你既然要想一口吞的下,那有兩條路,姜美玲思慮再三,「jones是明著來的,oira喜歡暗著來的,你大概也看出來了,今天如果是jones乾的話,他會直接讓你把sela處理一下,做這種不上檯面的事情,如此陰險,大概就是oi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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