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拆了?”沈霄問。
“快了。”老頭說,“沒多久了。”他包餛飩的速度很快,幾下就包好了要用的,然後全部放進了被柴火燒滾的沸水中。
沈霄坐在木製的長條凳上,凳子的質量很不好,搖搖晃晃的,所以坐起來要很小心。他看著黎若森,“你之前來過這樣的店嗎?”
“我很少在外面吃飯。”黎若森,他把手臂放在了桌子上,桌子也是坑坑窪窪的,一看就是用了很多年的。
老頭不愛說話,店裡也只有他們兩人,外面整條巷子上都沒幾個人。所有的一切都那麼安靜。
直到老頭把兩碗餛飩端過來,放到兩人面前。
“我去外面買包煙。”老頭對沈霄說,看起來是想讓他幫忙照看一下的意思。
“您就放心讓我們兩個陌生人待在你店裡。”沈霄也覺得不可思議,他來這家店的次數其實不算多,只有當時拍戲的時候,來過幾次罷了。
“我看過你的電影。”老頭指了下牆角懸掛著的電視,說完他就從罐子裡掏了一些零錢,走出了餛飩店。
“沒想到老闆居然看過你的電影。”黎若森突然說。
“這麼多地方都沒人認識我,居然在這裡被認出來了。”沈霄失笑,然後把面前的餛飩推給了黎若森,“如果吃不慣就跟我說。”
黎若森搖搖頭,他低頭吃了一口,“挺好吃的。”
沈霄看著黎若森有些生疏的動作,“你不怎麼吃餛飩?”
“大哥不喜歡這些東西。”黎若森說,“王媽做菜之前,都要先把菜譜拿過去給他過目的,下個星期做什麼,應該吃什麼,都是提前計劃好的。”他小心地吹了吹勺子裡的餛飩,“所以我平時吃的東西也不多。”
那活著也太可憐了。沈霄想,他一直覺得自己的前半生算是不幸福的,但是比起黎若森,他起碼能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想吃的東西賺到錢了也能吃到。
越看他越覺得,被黎錚英這麼養了這些年,沒有被養成瘋子,真是黎若森心理素質過人了。
“我小時候,家附近也有這樣一家餛飩店。”沈霄突然說,他像是興起了對黎若森講述自己過去的興趣,“那家店也很小,只有住在附近的人去吃,老闆是一對不會說話的夫婦,他們還有個女兒,當時在上小學。”
“只賣餛飩不賺錢,所以老闆家還賣油條和豆腐腦,我那會兒很喜歡他家的餛飩。”沈霄說,“其實那會兒我的想法挺簡單的,能吃飽肚子就行了。我想你應該一輩子都不會知道,挨餓是什麼滋味。”
沈霄說這些話的時候,表情很坦然,畢竟他今年都已經37歲了,雖然不到功成名就的地步,但也算是事業有成了。
所以說起過去潦倒的歲月,也稍微從容了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