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天明更堅定了自己的想法,哪怕自己已經被停職,哪怕豁上自己的性命,也要抓住真兇,給張浩一個交待,給他的家人一個交待。
然而,此時負責偵辦張浩被殺案的,是他曾經的部下樓韋傑。
專案組剛成立,樓韋傑就帶著人到華陽區派出所。派出所長宋濤已經在派出所門前等候。
樓韋傑神情嚴肅,目光炯炯。
「歡迎樓支隊,歡迎歡迎。」宋所長低頭哈腰和來人一一握手。
「我們是來提人的,通知接到了吧?」樓韋傑問道。
「額,接是接到了。不過……」
「不過什麼?」
「各位領導,外面挺冷的,先到辦公室喝口茶,聽我慢慢給各位領導詳細匯報一下情況。」
「不用功麻煩了,就在這說吧。」
「額,是這樣啊,各位領導,市局通知我們的時候,是我們負責內勤的民警接的電話,他不了解情況,沒跟市局領導匯報清楚,額,是這樣,那個郭志強呢,已經放了。」
「放了?」樓韋傑一聽頓時瞪圓了眼睛。
「是,放了。」宋濤陪著笑說道。
「宋所長,郭志強是殺警案的關鍵人證,你給放了?你負的起這個責任麼?」
「領導,冤枉啊,您真是冤枉我了。聽我給您匯報一下。是這樣的,這個郭志強呢,一到派出所就嚇的尿了褲子,把自己犯的事兒老老實實全撂了,他偷了 3000 塊錢,還有一根金項鍊,他也交出來了,我們聯繫了失主,您猜失主是誰,是咱們市法院的林海東科長,林海東說不追究了。」
「他不追究你就能擅自把人給放了?」樓韋傑怒斥道。
「領導,領導,別生氣,我還沒給您匯報完呢。根據刑法規定,盜竊者能夠認罪悔罪,退贓,獲得被盜者諒解的,可以不予追究,何況金額又不大。」
「盜竊罪不追究,就能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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