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茶,他只是覺得喝水更有效率。吃五天什麼味道都沒有的飯菜算得上什麼?曾經他沒少過過四五天幾乎什麼都不吃的日子。所以,他這麼做,只是因為余宸明會在乎、會關心。
他都說了,小孩是個太過天真、又太善良的人。而對這樣的人,示弱的辦法最為管用。
所以雲顥沒去反駁小孩的質疑,而是從西褲口袋裡摸了摸,掏出一個耳機盒大小的小瓶子,說:「這個給你。」
余宸明接過擰開看了看,小瓶子裡裝的是一種金黃色的粘稠液體,上頭還是滾珠設計的,打開後一股熟悉的香味。「是——沉香?」
「嗯,」雲顥開始用餐,「朋友給的好東西,蚊子咬了,或者擦傷,都可以直接用——你還有點鼻炎,每天抹一點在鼻子上,據說有不錯的效果。你用試試看?」
沉香是好東西,這麼一點貴得不行。余宸明正好前兩天做飯給手上燙了一個小泡,當即就用著擦了一下,低頭一嗅,就是那股熟悉的沉香味道。他這下知道了,老闆身上那股香味可能也是平常擦沉香留下的。
「謝謝老闆。」他爽快地收下了。過兩天去錄節目,肯定用得上。
雲顥輕輕地勾起了嘴角,看著小孩低下頭乾飯,臉頰一鼓一鼓的,像是奶糰子;咬上去一定是甜的——他忽然想吃點甜的。
雲顥很誠實地開口說了,余宸明收到老闆的點菜,沒想到是想吃甜點。
「好啊,明早給你做焦糖吐司。」余宸明點點頭,「又軟又甜,沾滿奶油的那種。」
雲顥滿意了,吃完飯後,他站起來去洗碗。余宸明則坐在吧檯上,撕了一張大便簽紙,開始寫後面幾天的菜譜,把自己準備好的半成品該怎麼做成成品的方法寫得清清楚楚。寫好了,拍下來也發一份給John,雲顥要沒空做,至少能讓John督促老闆準時準點吃飯。
雲顥洗完了碗,低頭看小孩趴在桌子上認真地寫菜單,於是站在廚房裡看了他一會兒......不知不覺,他的別墅已經布滿了生活痕跡。本來,住的地方應該只是住的地方——他買下別墅的時候,知道自己會住很長一段時間,可他仍然下意識地保持了過去的習慣,將自己的痕跡降到最低。
可現在,自從余宸明搬進來後,處處都有改變地地方。廚房是最明顯的,前兩天余宸明去購物的時候,還買了不少用得順手的餐具回來,就好比正放在吧檯上,一個藍色一個粉色的大馬克杯;余宸明說家裡有酒杯,茶杯,但是沒有日常喝水的杯子,所以買了兩個一套的打折的馬克杯,分給他一個。
小孩還買了花,客廳放了百合,廚房放了玫瑰。花瓶都是鮮艷的色彩,小孩還順手扯下了包裝上的絲帶,把鬆散的根莖一捆,打了蝴蝶結。
余宸明給自己買的東西更多,什么小風扇,抱枕,日曆,杯墊......他是那種在哪兒生活,就要布置得舒舒服服的人。光抱枕他就買了好幾個,放床上倆,椅子一個,窗台上三個,有時候睡覺醒來他還會迷迷糊糊地順手抱著下樓——所以現在,客廳里平時他最喜歡呆的下沉沙發上還放著一個鯊魚,憨憨地呲著牙,和低沉大氣的裝修在一起,顯得十分格格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