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事很謹慎,這麼重要的東西,她是絕對不可能弄丟的。
仔細回想了自己從收稿到回家的這段時間。唯一碰過她書包的是曾經撕她作業的張沉。
放學後班級排隊回家,張沉排在她後面。
老師們喊他們班可以走的時候,她剛踏出一步,便被一道大力扯住,她重心不穩還往後踉蹌了一步。
回頭看去,她看見張沉若無其事地站在她後面。
他有些驚慌,先聲奪人,「看什麼看,你書包的拉鏈勾到我的衣服了。」他一臉嫌棄,「什麼破書包,趕緊回家讓你媽買個好點的書包。」
她當時並沒有多想就走了。
一定是在那個時候,張沉把徵文稿拿走了,估計他早已經把稿撕了或者扔了。
這個時候大家早就回了家,她再讓大家重寫一遍也不可能。
班上有二十多個同學,她花幾個小時也能把二十多份徵文稿寫完,可關鍵稿子裡有英文版的。
因為學校運動會會中英文稿交互來念,其中有五份是用英文寫的,那是老師特的交代班上兩位同學寫的。
所以她要用英文寫五份稿,可是她的英語並不好。
她垂著腦袋走在昏暗的小巷裡,馬路上偶爾傳來汽車鳴笛聲,寒風呼嘯,掀起她的衣角,肌膚上傳來涼意,怕回去後又會被趙椿罵,她放慢腳步,想把這條路拖長一點兒。
「言言…」
葉知言聽見熟悉的聲音,驚喜地往後看,姜屹還是穿著藍白校服,裡面搭配著白色高領毛衣,背後背著黑色的書包,朝她大步走來,簡直像是她的救世主。
「哥哥…」她同時朝他跑去,「你今天不需要晚自習嗎?」
「今天請了一天假,我去參加奧數競賽了。」他看了看她,「你看起來很不開心。」
「哥哥,我把班裡的運動會徵文稿弄丟了。」她有些語無倫次,「我,我英語不好。」
姜屹畢竟也是在這個學校讀的小學,明白了她話里的邏輯關係,說道:「那我幫你寫英文稿?」
兩人來到了附近的肯德基,姜屹點了兩份漢堡、一份雞塊、兩杯橙汁。
姜屹英文很好,以他的能力,寫五份稿不過是二十分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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