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意興趣缺缺的敷衍道:“請問您最輕多少磅?”
鐘琴聞言那個得瑟啊,眉飛色舞的伸出兩個手指頭微微一晃:“六斤四兩!”
鍾意好不容易才忍住一口酸辣汁噴到鐘琴臉上的衝動,連出生時候的體重都好意思來顯擺,這人臉皮厚得都能媲美江大boss了。
一想到江哲麟那張臉,鍾意的太陽xué又突突的跳了起來,她放下金光閃閃的勺子擱在一邊,支著下巴歪頭看著鐘琴:“姐,你覺得我美麼?”
鐘琴狠狠的倒抽一口冷氣,劃手為劍一刀劈在鍾意的眉心:“食物中毒了吧你,鳳姐俯身了吧你,急急如律令,撤!”
鍾意不為所動的繼續追問:“那我有啥驚世駭俗的天賦沒?比方說出口成章,七步成詩那種?”
鐘琴捏著下巴,忽然在手心重重一敲:“有了!如果喜歡給人當老媽子也算天賦的話,地球上的確不盛產你這種變態。”
鍾意默:“餵……我說正經的。”接著又垂死掙扎的看著鐘琴:“照你這麼說,我脾氣一定很好咯?”
“啊呸。”鐘琴一點兒面子都不給,一根蘭花指差點戳到鍾意的臉上,“脾氣倔,一根筋,愛鑽牛角尖——你這叫脾氣好?”
想想也是。鍾意抱著頭萬分苦惱:“那江哲麟到底看上我什麼?”
鐘琴這輩子最大的苦楚就是活了二十幾年,居然還沒有終結初戀,見自己的妹妹用這種明媚憂傷的口氣感嘆自己的狗屎運,氣不打哪處來,惡狠狠的說:“因為他夠瞎——我不管我不管,鍾意你把我的玻璃心戳錯了,今天休想我付一個子兒!”
“你本來就沒想付好吧?”
“鍾、意!”
跟鐘琴cha科打諢了一陣,胸口的憋悶感卻絲毫沒有減輕,頗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兩個人攜手在江濱大道上晃著。正巧路過一家鞋店,晶瑩的玻璃後擺著琳琅滿目的夏季新款,頂上綴著剔透閃亮的水晶燈,清雅的光芒灑下來,把整個櫥窗都照得如同夢境一般。
鍾意正有滿腔的煩悶無處發泄,血拼yù望呈指數級增長,此刻直接決堤,二話不說便拖著鐘琴往店裡走。
鍾意試了一雙淺嘴魚口鞋,又挑了雙運動款的單鞋,眼睛在兩雙鞋上瞟來瞟去,最後還是選擇了後者。
鐘琴一向對她的品位意見很大,這次也不例外,鐘琴掐著下巴一臉不贊同:“那雙魚口的多好啊,要款式有款式,要氣質有氣質,這顏色這剪裁還特別顯腳小,穿出去絕對大殺四方。”
鍾意彎腰褪下鞋子:“這雙鞋不合腳。後跟又太高,我們報社的那群男人身高已經夠悲催了,我穿上這鞋都快一米八了,他們還活不活?”
鐘琴不以為然:“好看就行了唄,你管那麼多?”
鍾意嘆了口氣,指尖在鞋面淚珠般晶瑩的碎鑽上輕輕滑過,盈盈的水光在她眼底一閃而過:“鐘琴,其實這男人吧,分兩種。有種男人,就像這雙高跟鞋,看起來很美,工藝複雜,價格昂貴。咱們要是覺得不合腳想把他踹了,就成了別人眼裡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混球。可惜,就算對方是水晶鞋,咱們要不是灰姑娘,就算削斷腳跟鮮血淋漓,一切都是白搭。另一種男人,跟這雙單鞋似的,外觀保險,內在溫暖,不用擔心會磕掉這顆鑽石那顆瑪瑙,也不用時不時的送回店裡保養,下雨天能穿,爬山也能穿,絕對物超所值。”
鐘琴看怪物似的打量著鍾意:“發燒了吧你。就買雙鞋的事兒,你居然給我上起來政治課,欺負姐沒男人是吧?你也別水晶鞋運動鞋的跟我繞。我跟你說,小江不是你所說的水晶鞋,謝天更不可能是那雙運動鞋。妹妹啊,你和小江結婚都兩年了,腦子怎麼就拐不過彎兒來呢?你那牛脾氣我還不知道,當初你要是一點兒都不喜歡小江,又怎麼可能嫁給他?怪不得一個個都說,女人最念念不忘的是傷她最深的男人,快別犯*賤了,看得我眼睛疼。”
可是,當初,想當初,她是不願意的。
面對完全會錯意的鐘琴,鍾意只覺得如梗在喉,一個字都吐不出,手指在柔軟的小牛皮上掐出了細碎的花紋,她抬起手把兩雙鞋遞給店員,聲音嗡嗡的響:“對不起,這兩雙鞋我都不太滿意,真是麻煩您了。”
和鐘琴告別之後時辰尚早,那個所謂的“家”,鍾意是不想回了,漫無目的在附近轉著圈,走著走著,就來到了與B大一街之隔的T大,她的母校。
學校變化並不大,梧桐枝疏朗,綠葉茂盛,兩樹之間拉著一條橫幅,上面漆著一行大字“到西藏區,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橫幅下是莘莘學子青chūn洋溢的臉龐,相映成輝的畫面,像把尖銳的錐子,直直刺進鍾意的心臟。
她仰著頭,盯著那條橫幅看了許久,想當年,她曾經信誓旦旦的要做戰地記者,甚至很認真的和謝天討論過這個問題。謝天表現得頗為寬容大度,態度比鍾父還要開明。鍾意至今記得謝天溫潤的聲音,他伸手捏捏她的臉,微笑:“有什麼辦法,那是你的事業。”
而江哲麟,卻總把她的工作當成兒戲。開水間的對話再次出現在腦海里,鍾意覺得像是有把鋸條在腦仁里來來回回,鈍鈍的發疼。
再往裡走,鍾意看見中心廣場上搭了個簡易舞台,有學生正在上面表演,歌聲跑到十萬八千里之外還賣力的舞動著——原來是歌手大賽的海選。
記憶翻湧上來,謝天沉靜的歌聲,隔著雨水清淡的吻,無數手機屏匯成的光海,現在想起來,都是那麼久、那麼久之前的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