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買影視版權,出價一千萬,還不是買斷的一口價,而是保底分成的模式。
當然了,保底出的價格已經很不錯了,鍾晚在寫文方面,又沒有點什么正兒八經的歷史成績,算是純新人,所以,分成就不怎麼高了,和影視公司七、三分。
但總體來說,這個出價和合同待遇,已經是好得出奇了。
要不是她自己就這方面的有經驗,看完了合同,知道合同上的確沒有挖坑,鍾晚甚至要懷疑,對方是不是有別的不可告人的企圖了。
現在看來,對方只是正常估量了她的人氣和身份罷了。
鍾晚的微博粉絲高達兩千多萬,活粉也多,她的小說在微博上連載,人氣值絲毫不低於那些小說網站首頁強推的文。
也就是說,她的這本文,本就是以爆紅小說定位出價的。
再談談作者本人的身價問題。
作為寫手,除了給“拾壹”的那次投稿,鍾晚完全沒有任何歷史成績。
但作為鍾晚,她是鍾氏集團的大小姐,哥哥是鍾歸遠,和“拾壹”總裁宋彥博熟悉,和大神作家、金牌編劇“狂傲龍少”認識,聽說,盧毅也比較看好她。
因此,綜合各種因素來考慮的話,鍾晚的確值得這個高價以及很好的待遇。
當然了,從分成上來看,對方也並沒有全然讓利。
影視版權合同是打包成縮文件發來的,一式兩份,還要連同其他各種證件的複印件一起寄過去。
鍾晚簽字蓋章後,快遞給影視公司那邊,等他們也簽字蓋章,再重新寄回來一份,讓她留存。
距離不是很近,一來一回,差不多用了一周的時間。
合同上約定,鍾晚要在三個月內,交予影視公司小說全稿。
對此,鍾晚沒有絲毫異議,反正系統時限四個月的任務也是差不多的截止時間。
合同寄回來後的下一個非節假日的周一,影視公司那邊,就會給鍾晚打第一筆兩百萬稿費,作為定金。
等鍾晚交了一半稿子的時候,會打第二筆三百萬稿費。剩下的五百萬,則要鍾晚交完全部稿子,他們才會打錢了。
鍾晚完全可以接受,畢竟,縱觀存稿,目前為止,她已經寫完了全文的一半,相當於五百萬都會在這個月內到帳。
原本,她只是打算,儘量將系統布置的任務完成好,卻沒想,居然意外賣出了影視版權,還是以很高的價格。
莫名的,鍾晚有種天上砸錢的感覺。
等交完全稿,她就從全身上下不超過兩千塊的窮鬼,變成稅後身價都有一千多萬的女富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