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道:“只要娘同意這事,王書記我肯定給您請來。”
“那行,只要王書記能來娘就將豬頭煳上,好好請書記吃頓飯。”
過了兩天,沈月的腳脖子徹底好了。她將王桂英給林京墨買的新襯衫給送去。林京墨很不好意思的收下襯衫,見沈月穿的一身新,還挎著個小小的籃子,就問她:“你要出門?”
“嗯嗯,我要去公社請書記來我家吃飯,感謝他幫助我三哥順利進了部隊。”
林京墨聞聽立刻道:“我跟你一起去。你的腳剛好不能走太遠,你腳疼了我就背你。”
“我的腳好了不用你背,但路上有個人說話也挺好。那我們就一起吧。”
沈月和林京墨一起去跟林茂之打了招呼後就往公社走。兩個人一路說說笑笑的,十幾里的路不知不覺就走到了。
石河公社,沈月都是這兒的常客了。門衛見著她不僅不攔著還熱情的打招呼。
林京墨好奇:“公社是誰都能進的麼?”
沈月好笑,小聲道:“當然不是誰都能進,是那個門衛錯將我當成是王書記的女兒了,所以我每次來他都這麼熱情。”
“……”
沈月輕車熟路的帶著林京墨去了書記辦公室,敲門進去就是笑嘻嘻:“書記,我又來了。”
王書記從桌案後抬頭看見沈月,不僅不煩還高興都很:“你這小丫頭來啦,呦,今天還帶來了林京墨,快過來過來,”
林京墨禮貌的和王慶祝打了招呼,才過去坐了。王慶祝給他們每人倒了水,坐下問:“月月每次來都是無事不登三寶殿,這次是又有什麼事要說麼?”
沈月趕緊搖頭:“王書記,事情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啊。我若是再來說事,只怕王書記以後都怕我來了。”
“那不會,聽取下面群眾的聲音也是我這書記的工作之一啊。不然我成了聾子瞎子,豈不是什麼事都不能做了?”
沈月有裂嘴笑起來:“既然書記這麼說,那我可就不客氣了。我這回來還真是有一件事要跟書記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