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最疼林森,就連給林森買一件一千多塊錢的夾克衫都要攢錢才能買,還怎麼可能拿得出幾十萬元來買小轎車。
可男人不相信,認為他媽藏私,留著錢說不定是想要找小白臉,每天不是打就是罵。
然而實際上,女人身上的錢,跟男人重逢後,就為這個男人花去了不少。後來把林蓉母子趕出去後,又幫這個家裡出了一次血,身上根本不剩下多少錢。
滷肉店每天都在掙錢,如果這個家裡的每個人都會過日子的話,攢這麼多年下來,就算攢不到一輛小轎車的錢,或許再借點錢,買一輛二手小轎車也能買得到。
只是男人覺得老婆有錢,家裡有個滷肉店,有吃有喝有穿,不用每天為生計發愁,就開始喜歡上了喝喝小酒,抽抽小煙。
越到後來,為了面子,也為了口感,煙的牌子越買越貴。酒只盯著茅台,以及一些昂貴的西洋酒。
抽的凶或喝的猛的那幾天,店裡當天掙到的錢都得打水漂。
男人愛面子,尤其是在那些親戚面前,就經常把滷肉店用來賣給顧客的滷肉拿給親戚吃。親戚來店裡買滷肉,隨便說幾句好話,男人不僅被哄的一分錢,不要,還會多送半斤一斤的。
仿佛在他眼裡,這半斤一斤肉送出去,就是掉了根身上沒什麼用的汗毛似的。
這些肉,還有滷肉的料,都是花錢買的。
男人這樣做,女人不僅掙不到錢,還得倒貼。
一天兩天,一年兩年,這樣折騰下來,幾乎沒見存下多少錢。
這些年好不容易存了幾千塊錢,是女人打算用來買電動三輪車,走街串巷多賣一點滷肉填補家用。結果過年前幾天,男人見親戚家裡給老母親買了個金手鐲,天天在自己面前炫耀,看看自家老母親那羨慕的眼神,男人就吵著要給自家老母親也買一個。
男人是孝順了,但他的孝順,就是動動嘴皮子就成了,要拿錢的卻是女人。
為了這件事情,兩人吵了好幾天,最後,女人筋疲力竭,打算提前幾天開店做生意,也能避開這個男人。
誰知道,男人又跑到了店裡,又是哄又是罵,跟變臉似的,一會兒溫柔的仿若回到結婚前,一會兒又惡狠狠跟殺父仇人似的。
這錢挖出去,那小轎車就更加遙遠了。
家裡天天為了這個事情在超,林森也從中知道了這個牌子的小轎車的價格,看看男人,又看看後面的車子,身體就不由自主的畏縮了些許。
顧風繼續打擊小孩兒:「這車子,我家裡還有一輛,我跟我老婆,一人一輛。」
林森繼續畏縮。
顧風又指指剛才差點見血的林彬彬:「我是做生意的,做的是隨隨便便一單子就能買一輛小轎車的那種生意。你眼前這個小哥,是我們家早一步預定下來的,等他日後大學畢業,如果願意到我家來工作,我給他出的月工資,一千塊錢起步。做的好了我還給他升職,努把力,我還能給他在市里買一套房子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