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明宇一塊回了梁家,癱在他新紮的鞦韆架上昏昏欲睡,她突然有一種奇特的感覺,眼下這模樣,他們倆就像是從娘家回來的小夫妻,走完親戚回來後,午後無事,她興致懶懶,他坐在離她不遠的石凳上低頭看書。
楊媛眼睛裡光華流轉,神色輕鬆舒緩,如果以後每一天都是這麼愜意閒適的話,好像現在就去領結婚證結婚,也沒什麼不好了。
她腳丫子一揚,「哎,」
「嗯?」李明宇視線還在書上,低聲發出一個疑問。
「我今天這就算是帶你見過我爸媽了,那接下來,按流程,我是不是也該去看望你父母?」
聽到這句話,李明宇才移過視線,轉到她臉上,「有這個嗎?」
楊媛點點頭,當然有了。
按他們這一片的規矩,男女同志相識認識後,若是相處的還可以,中間人也就是媒婆會先帶著男同志上門確定女方意見,像是男女間就算定情後,也得找個人見證作證一樣。民間也叫「小訂」。
然後就是男方父母和媒婆再帶著男同志,來女方家吃頓飯,看女同志模樣,工作,和灶台上的活技怎麼樣,隨行的還有男方家的近親也會來一些,當然現在不提倡,也就簡化了些,來的人不多。這也叫「大訂」。
說女方上門,以前是沒有的,是這些年新加的,女方連同近親要去男方家看看,具體看看房宅屋舍怎麼樣,家裡干不乾淨,男方家裡人態度,及左鄰右舍的說辭。
要是家中連個遮風擋雨的房宅都沒有,房前屋後又髒又臭,左鄰右舍沒一個說好,那這樣的人家是絕對不能嫁的。
有些人會把這一步放在大訂前,有些人則會在結婚前去。
先前處對象相親是在「相人」。爾後這叫「相家」。
當然這是這個時代的慣例,楊媛腦子裡還是後世思想,結婚前,當然要領對方回家看看。
李明宇當然不是完全不知道,只是,想起來母親的態度,這一刻讓他有些遲疑。
他自己在李母面前,不管怎樣,總歸是從小到大也習慣了,帶楊媛回家,如果李母說話不中聽,怕是不好。
「好,我回頭問我爸媽什麼時候有時間,咱們回省城一趟。不過,也不用太著急,我媽在醫院工作,沒有手術也得值班,可能得等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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