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您說。”
“我記得那誰跟我說……就是王醒跟我提過,大約是在三四年前,景嬪之父魏忠明曾破過一個案子。
其實,也不能叫破案。
就是魏忠明發現他大理寺的一個同僚,枉顧法紀,與案犯家屬私相授受,意圖銷毀一樣很重要的物證。
後來,魏忠明就站出來揭發了他這個同僚。
若我沒記錯,他這個同僚好像是姓安。
再後來,這位安大人被定罪抄家,聽說是判了流放,流放北關。
卻不想在流放之前,這位安大人就在獄中自縊身亡。
之後不久,他的夫人也病逝了,一雙兒女先後痛失雙親,聽說也都……”
話說到這兒,趙姑姑不禁嘆了口氣,“那位安大人有罪,當罰當誅,可他的妻兒又有什麼錯,想想也是怪可憐的。”
“那位安大人究竟是畏罪自盡,還是被殺人滅口,還不一定呢。”雲棲目光雪亮,“我聽說,關押在獄中的案犯,無論是未經審問就死在獄中,還是未及行刑就死在獄中,負責看押案犯的獄卒,都要受重罰。
與此相關的官員,也會受到連累。
因此,不管是刑部大牢,還是大理寺的寺獄,都有不少嚴防案犯畏罪自盡的手段。
最簡單的就是給案犯手腳都銬上鐐銬,讓案犯不得隨意動彈。
在那種環境下,案犯能夠自盡,並且自盡成功的機率微乎其微。
姑姑方才說,那位安大人是自縊身亡。
據我所知,自縊並不是把脖子往繩子裡一套,再兩腳一蹬,就會立刻斷氣,總會有掙扎。而有掙扎,就難免會發出些動靜。
聽說那些運氣不好的,得遭好一會兒罪才會徹底氣絕。
因為自縊身亡不是瞬間的事,是有個過程的,所以負責看押那位安大人的獄卒,應該很難不發現異樣。
就算安大人出事那晚,全體獄卒都玩忽職守,都沒發現安大人自盡。
那安大人自縊的繩子又是從哪裡來的。
關押案犯的囚室內,根本不可能有適宜上吊的繩子。
而安大人手頭上,唯一有可能變成繩子的,就只有他那一身囚服。
可撕裂囚服是會發出聲音的,把撕開的囚服編成結實的繩子也需要不少時間。
安大人花了那麼多時間,做了那麼多事,獄卒都沒發現,這根本就說不通。
況且,安大人若真是一心求死,何必要費這麼大力氣。
安大人既然能上吊,就說明他的手腳沒上鐐銬,可以自由行動。
那他一頭撞死,或咬舌自盡,豈不是更容易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