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赵博义开车送陈默去他舅舅家。因为跟魏家的某位朋友约好,赵博义晚上八点需要开车去接机,所以待会儿陈默去跟舅舅谈判完后,就得自己坐公交车回去。
赵博义很不好意思。
陈默才更不好意思呢!他已经够麻烦赵叔的了。
赵博义将陈默放在金龙小区门口,留了个号码给陈默,说是有麻烦的话,就拨打那个号码。
陈默存了这个号码。
这一晚,他和舅舅的谈判颇为顺利。舅舅是个葛朗台,但也是个怕麻烦的,要不当初也不会在陈默大伯的威胁下,无奈答应做陈默的监护人。
陈默在舅舅那里,报警,找妇联,叫记者,坚决狠厉地一番威胁之后,用此后绝不打扰六个字,换来了一万块钱。当然,最终令舅舅同意给钱的,还是赵叔给的那个号码。陈默在僵持不下的时候,忍无可忍地拨打了那个号码,电话那头的陌生男人并没有说他是谁,也没有问陈默是什么事,而且直接叫陈默把电话给张为杰。然后,就见张为杰在接了电话后,震惊,害怕,恐惧,整个人以可见的速度萎了下去,他马上就答应了陈默的要求。
陈默最终还是动用了魏家的力量。
八点半,陈默背着从魏哲那里借来的书包,走出金龙小区。
月光皎皎,倾泻如练。
走出小区所在的寂静巷子,便是熙熙攘攘,热闹非常的街道,恍然间好像换了一个世界。街道两边,服装店,奶茶店,面包店,一间接着一间,店内各种欢腾的音乐交织起来,扭成种别样的音符,跳跃在这片灯红酒绿的夜空。
陈默站在巷口。心想,刚来这个世上不过就在前晚,却时间仿佛那样漫长。比如他跟魏哲,明明才相识并不久,怎么忽然间竟觉得两人其实已经是多年之交呢?就像不久之前,他几乎都要扑到他身上去打骂嬉闹了。
不对,陈默迅速甩头,这不都没扑成吗?
错觉,果然都是错觉。比如这立在巷口之人吧,瞧那身形,分明就像魏哲,但怎么可能会是魏哲?魏哲怎么可能会在这里?他现在应该在他的家里
卧槽!真的是魏哲!
???陈默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了。
玉树临风的魏哲穿着还没换下的蓝白校服,一见到陈默,便大步迎了上来。你这是什么表情?他皱起眉头,我是鬼吗?
不,虽然你和鬼一样会吓人,但是你比鬼帅,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卡文卡到便秘。删了起码一万字才写成这一章,希望后面速度可以飞起来。
魏哲两问:你为什么不扑过来?拿我跟鬼比,你良心不会痛吗?
第10章
你怎么来了?陈默诧异地问道。
巷口昏黄的路灯下,他俩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
闲得无聊,出来走走。果然不能指望魏哲说真话。
赵叔去接机,魏哲要么是打的来的要么就是坐公交车来的。无聊走走便从城西走到了城东?骗鬼去吧!
你不会是怕我被揍,所以守在这里,等着时间一到,万一我没出来,你就冲进去救我?陈默想了想,再次问道。他觉得自己大概是在说梦话,但他又猜不出,除了这个理由外,魏哲还有什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是呀!出乎意料,魏哲居然大方地承认了,你们走后差不多十分钟,我就突然想到你可能会被揍,赶紧打了个的士过来了。
你逗我是吧?陈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将魏哲从头看到尾,我一米八的个头会被揍?还有,不是早就跟你们说了吗,我会叫上小区的保安。这家伙到底抽了什么风?
却是魏哲双手插在口袋里,脚下踢飞地上的石头,看着陈默懒懒道:出来闲逛跟这个,你自己选一个。
行,你是大佬你说了算。
大佬出了巷口之后,就要撸串。他指着前方的十字路口,说道:那边左拐,有个夜市一条街。我前天晚上坐公交车路过时就看见了,可惜下车后才发现钱包被偷了。他无不遗憾。
前天晚上?他们初见的那个晚上?魏哲被小混混追杀的那个晚上?
想不到魏哲会主动提起。
陈默有点期待地看着魏哲。他从未问过魏哲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不问并不意味着他就没有好奇心。
魏哲对上陈默桀桀的目光。他的嘴角勾了勾,道:难为你忍到现在。
陈默有种小心思被揭穿的尴尬。他脱下背在右肩上的书包,又把它移到左肩。书包有些重,除了从张为杰那里要来的一万块钱外,还装了高一的所有课本和练习册。
钱包手机都被偷了,就跑去桌球室赌球,谁知道有几个菜鸟混混玩得起却输不起,然后,你都知道了。魏哲对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轻描淡写,他脚下步子飞快,仿佛前方一串串烧烤正在向他招手。
怕被打死,所以你就在桥上装晕等着他们把你扔下河,然后水遁?陈默根据脑海里的记忆分析道。他脚下没停,快步跟着魏哲。
嗯。
你胆子真够大的。陈默评价道。要是那帮混混没有把他扔下河,而是掏出匕首在他身上捅两刀,他岂不就是完蛋了。
魏哲停在红灯前。斑马线对面那个立在黑色柱子上的红色程序小人正在一二一二按部就班地走动。还行,听到陈默的评价,魏哲笑了起来。这不是还有你吗?他说道,你怎么可能看着我被人弄死?
这飞扬的笑容,这自信的语气。大哥,我们那时候很熟吗?陈默觉得这个话题没法进行下去了。
红色小人倏地变成了绿色小人。
斑马线两边的行人立马动了起来。三三两两的人群在马路中间穿插而过,就像两股互不干扰的溪流,浅浅地交集了一下,便各奔东西。
魏哲双手始终插在口袋里,就是脚上的步子越来越快。
靠!陈默终于骂出声来,你赶去投胎啊?
王姨让我九点半前带你回去,过了那个点,她就会报警。魏哲走在前面,头也不回。
原来如此!他还能说些什么。
龙凤街道有个夜市一条街,在这附近算是有点名气。街的左半边,是一个接一个的地摊,小到挖耳勺指甲剪,大到枕头被褥四件套,凡是生活用品,应有尽有。而街的右半边,则是魏哲的目的地。煎饺锅贴烧麦,馄饨鱼丸煎饼,牛肉丸臭豆腐肉片汤真是人间至味在天下,天下尽在此中间。好吧,夸张了,总而言之,大部分人来到这里几乎都不会走,就算肚子不饿,也会想着掏出钱来买点什么回去。
魏哲站在一个烧烤摊前。烧烤摊生意极好,围了许多人。各种蔬菜,各种肉食,各种海鲜,只要你想得到的,老板都能把它扔到油锅里炸一炸,然后放在炭火上烤一烤。
这个,这个,这个魏哲一口气点了二十几种,还有这个,好了!
老板熟练地拿着夹子夹菜,接着一溜烟哧啦一声全部扔进锅里。
陈默把书包提到身前,拉开拉链,准备掏钱。
魏哲按住他的手:你打算拿一大叠钱出来给人看吗?
陈默:我就手伸进去抽几张出来。魏哲买了这么多,还多是肉食和海鲜,他口袋里现有的一百多块钱根本就不够。
魏哲阻止他:谁要你请客了?这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三张百元大钞,递给了老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