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寧問:「什麼時候扔的?」
門衛回答:「十四年前。」
傀靈一個冷笑:「且不知道認的是誰,還真是不要臉。孩子已經十五歲了,就可以相親,再如何,彩禮錢少不了。他們到底是想孩子了,還是想著彩禮錢?」
不久後傀鶯跑下去,對前來要孩子的夫婦沒個好氣地說:「怎麼過了十四年才想到領,早些年幹什麼去了?」
這對夫婦顯然是穿著家中最好的衣服,這衣服摺疊的印子好深,壓箱底許久了。男的點頭哈腰著:「這位姑娘,以前還不是因為窮嘛。這二年,家裡積攢了一些錢,日子漸漸好過起來,所以想領回去。麻煩這位姑娘幫忙找一下,讓我可憐的女兒也知道,她爹媽都在!」
而旁邊女的,眼珠子忐忑不安地一直往山上看。
傀鶯正火氣大著,這一上午就跑下山二回了,誰叫她腿腳好好的,跑腿的事情自然落在她身上。於是說話也帶著炸藥味:「要找人,行呀。找人的錢,十兩,不能確定是不是能找到。畢竟送到這裡的孩子,有些連一口奶都沒喝過,身體大半羸弱,夭折的很多。」
「十兩?」夫婦嚇了一跳。
傀鶯冷笑著:「怎麼,覺得不值?告訴你們,收了你們銀子,就肯定幫你們找,找不到就將整個山寨的適齡女孩子都帶來給你們看。」
夫婦兩個相互看了看,男的咬了咬牙:「行,十兩就十兩!」
只要把人找到了,一個大活人,還是值這個錢的。
傀鶯嘴角一撇:「找到後,要領走的話,五百兩!」
「啥?」女的跳了起來,當場就發飆了:「你們怎麼不去搶?」
買個丫鬟,模樣再好,也只有一二百兩銀子。普通人家彩禮錢,也就五十、一百兩。這個天傀教,一開口就是五百兩,真當養著金鳳凰呀?
「切!」傀鶯最大的本事就是伶牙俐齒,不惜餘力地闡明道理,其實挖苦諷刺:「本教是魔教,不是山賊;只對不懷好意的人用毒,讓他們腸穿肚爛,從不偷錢掠奪。當時你們捨得把女兒扔在這裡,就是把麻煩扔給我們。這裡是天傀教,不是善堂,人扔過來就扔過來,養大了想領走就領走。既然你們日子好過了,那麼出錢吧。當然本教不是不講道理的,如果你女兒找到了,並且願意跟你們走的話,二百兩,再少不行!」
不要說是魔教,就算領養的是普通老百姓,也是養父母說了算。哪怕告去官府,人是他們扔得,別人養大的,自然別人說多少,就是多少。
女的立即坐在地上,嚎哭了起來:「我可憐的女兒呀,難道這輩子再也見不到親娘了嗎?」
